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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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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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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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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2-06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4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对于履约保证金,公司原视同一般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现改为:公司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对外签署合同(或协议)时,为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事项,并实际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形成了应收款项。合同按约执行时该笔履约保证金不存在信用风险,对应收履约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准备;按照合同约定到期应收回而未收回的履约保证金转为一般应收款项,从转为一般应收款项之日起,根据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股本转增。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7 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31,187.52元。此外,2011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数,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财务费用增长较快。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将全部投入公司现有项目的开发。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内控总体情况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拟修改为: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除第一、第六项外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2-07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上午9:00在新梅大厦2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会议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会议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签署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2、第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