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方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齿轮箱有限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齿风力发电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齿永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宜昌中南精密钢管有限公司、宜昌中冶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武船重型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实际资产负债率或2012年预计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因此,需要对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51亿元,占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3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该等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该等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并同意将其中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2-015号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 年5月2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 年5月2日(周三)下午14:00开始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地点: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
5、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5日(周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逐项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中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及关联贷款超过预计上限
②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12年度)及2012年度预计交易上限
③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签订服务提供原则协议(2012年度)及2012年度预计交易上限
④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预计存/贷款业务上限
⑤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12年度预计委托贷款上限
(8)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资产租赁的议案
(9)关于审议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3)关于逐项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①独立董事张彦仲述职报告
②独立董事范有年述职报告
③独立董事张士华述职报告
④独立董事陈丽京述职报告
⑤独立董事王德宝述职报告
三、有权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2年4月25日(周三)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会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传真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4月27日9:30-11:30,14:30-16:30
接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201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2年4月27日16:30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475234。
(3)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2年4月27日16: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97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二)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时间预计不超过半天;
3、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善君 张乐 张巍 马凯
联系电话:010-88508596
传 真:010-88475234
邮 编:10009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及股东回执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5月2日召开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本人指示就会议预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 身份证号码: |
持股数量: | 股东账号: |
受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受托日期: |
股 东 登 记 回 执
截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我公司(个人)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 持股股数: | |
出席人姓名: | 股东签字(盖章): | |
是否要求发言: 是 □ 否□ 发言或提问要点: | ||
会议通知返回方式: 现场□传真 □ 回函 □ | ||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 回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回函邮编:____________ | |
联系方式: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
2012年 月 日
(注:传真或来函应附通知上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回执,以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