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2)01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上午9点30分
2、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元大酒店
3、 召集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 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形式
5、 主持人:董事长林敏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8,947,35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2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关联股东林敏、范崇国、林海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0,860,3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关联股东王保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8,772,8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8,947,3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除通过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向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五、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