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
《办法》还特别提出,国资委将指导中央企业之间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