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2-016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吴立东提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立东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增补的议案》;
公司董事吕红英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12年4月5日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日接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推荐夏杏菊女士(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卢卫伟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方言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决定将《关于公司董事增补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放入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提案提议人: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数:132,388,707股,持股比例:50.26%。
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临2012-011公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临时增加提案需发补充通知,公司拟定于2012年4月11日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后附授权委托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0日
附:有关人员个人简历
夏杏菊:女,1964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省物资学校教师、浙江省金达实业公司财务部经理、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财务负责人、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管理部部长、大客户部总经理,成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成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言,女,196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嘉兴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零管分公司财务经理、药品分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处处长,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医药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1、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2、未发现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3、在认真审核候选人夏杏菊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夏杏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我们认为:此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何大安 施敏颖 姚铮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的意见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吕红英女士于近日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东提名,查阅相关候选人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财务总监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夏杏菊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夏杏菊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经审阅方言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有关资料,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审定、提名、聘任等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提名方言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何大安
施敏颖
姚铮
颜广生
郎一梅
2012年4月10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5 |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 |||
6 |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7 | 关于继续与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 | |||
8 | 关于继续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 |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11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董事增补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