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2-02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375,038,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75,03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二)《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75,03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75,03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四)《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375,03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5,03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六)《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75,03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七)《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75,03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八)《公司2012年度土地购置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375,03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九)《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5,060,6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5,038,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付磊、吴联生、王力所作的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