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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根据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将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伊玛谢夫油气区块51%权益的议案》提交2012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上午10: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954,961,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46,868,038股的49.05%。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尚继强先生和副董事长向东先生均因出差未能出席及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陆伟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王建军、董事康敬成、独立董事赵成斌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董事赵亮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因出差,监事陈瑞忠、监事王涛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提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1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19,280,66399.85%183,4500.15%00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申请新增4700万美元银行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54,961,094100%0000
    3关于收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伊玛谢夫油气区块51%权益的议案954,777,64499.98%00183,4500.02
    4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融资计划954,961,094100%0000
    5关于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实施债务融资不超过30亿元的议案954,961,094100%0000
    6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担保计划954,777,64499.98%183,4500.02%00
    7关于调整公司监事基本年薪的议案954,961,094100%0000

    注:关联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提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崔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通知,截止2012年4 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广汇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已满6个月,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自2011年10月12日至2012年4月11日,广汇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9,803,7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3%。本次增持后,广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835,496,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1%。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8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延长锁定期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的承诺函,广汇集团对持有本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在限售期满后自愿延长锁定期。

    截止目前,广汇集团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共计835,496,98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42.91%),具体如下:

    限售条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2008年,为稳定本公司股票价格,承诺在原股权分置改革限售期满后自愿追加再锁定3年(详见2008年8月22日公司2008-024号公告)778,943,2642012年4月14日
    2011年,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详见2011年5月27日公司2011-017号公告)26,750,0002014年5月25日
    2011年10月12日至2012年4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详见2011年10月13日公司2011-051号公告)29,803,7172012年10月12日
    合 计835,496,981 

    注:公司信息披露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高速发展的信心,广汇集团承诺如下:

    广汇集团自愿将其持有本公司的835,496,98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42.91%)股份,在其各自限售期满后可上市交易时间将全部延长至2015年5月25日,若在承诺锁定期内因本公司实施送股、转增、配股等事项其持股数量发生变动的,上述锁定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