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承诺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2012-012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4月11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收到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分别出具的《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
为避免并有效解决与海南航空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大新华航空承诺如下:
1、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大新华航空承诺依照合法程序,依据国家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在海南航空2012年中报披露前完成海南航空对大新华航空航空运输业务以及大新华航空持有的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托管事宜。
2、根据海南航空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及盈利状况,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依据国家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通过股权转让或其他重组行为,将大新华航空持有的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注入海南航空。
3、为彻底解决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之日起60个月内,依据国家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将大新华航空所有航空业务适时注入海南航空。
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
为避免并有效解决与海南航空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海航集团承诺如下:
1、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海航集团承诺依照合法程序,依据国家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在海南航空2012年中报披露前完成海南航空对海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航空公司股权的托管事宜。
2、根据海南航空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及盈利状况,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依据国家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通过股权转让或其他重组行为,将海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包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香港航空有限公司在内的航空公司股权注入海南航空。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