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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20项措施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天津市近日出台《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建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机制,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成本等20项措施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根据《意见》,天津将建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机制。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融资租赁机构发放融资租赁额,专业保理机构发放保理业务额,专业保险机构办理融资保险额,凡是面向天津地区小型微型企业的,由天津市财政按当年年末余额比上年末余额增加部分(上年末余额若低于2011年末余额,则按当年年末余额超过2011年末余额计算增加额)对以上机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年末余额每增加1亿元,天津市财政奖励30万元。
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本地企业,初始融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助。
甘肃省保障性住房
融资平台正式启动
伴随着白银市银西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奠基,4月11日,甘肃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开始了实质性的启动运转,专业融资平台正式介入甘肃省的保障房投资建设领域。
今年1月份,由甘肃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和甘肃省财政厅共同出资设立的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其中甘肃省财政厅出资20亿元,甘肃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出资15亿元,甘肃各市州自愿注入资金。这是甘肃为缓解保障房资金“瓶颈”问题而搭建的融资平台。
4月11日开工建设的白银市银西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是甘肃省首个借助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小区主要布置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总户数3702户,总建筑面积313549.12平方米,居住区概算总投资77118.93万元。小区内学校、商贸服务等一应俱全。
记者了解到,甘肃省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将以企业实体资产做担保,利用国家对保障房建设的各项信贷和支持政策,经营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融资、开发代建、经营运作以及甘肃省政府指定的其他投融资项目建设。运作过程中,将依据甘肃各市县提出的代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向金融机构融资,代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后,将把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大部分利润让给市县政府,以调动地方政府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据了解,在2012年国家下达给甘肃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中,甘肃省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1.845万套。包括新增廉租住房32271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9114万套,新建经济适用房17753套,新建限价商品房8239套,以及棚户区改造31073套。除此之外,甘肃省各地还要完成往年续建项目12.54万套,保障房建设面临巨大压力,其中资金成为最主要的难题。
(以上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