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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每年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不断增长,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也必将在材质与数量上有大幅提高,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行业需求。本项目拟引进 2 条国际先进水平的 PET 厚膜生产线、2 台 EVA 胶膜设备、2 台高速厚膜分切机及 2 套 PET 回收造粒设备,以形成年产 12,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材料用 PET 厚膜及配套 EVA 胶膜的生产能力,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
本项目拟投资 60,562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5,53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31 万元,拟全部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关于“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中的“第二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之“3、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
三、调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1、调整的基本情况
“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调整为 “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厂区”,除此外,该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
2、调整原因
本项目PET 厚膜采用双向拉伸生产工艺、EVA 胶膜采用流涎工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已有的生产线工艺流程相似,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了合理利用公司土地资源,实现工艺流程的整体配套,顺利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决定调整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四、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的目的
“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同时也为了工艺流程的整体配套,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后存在的风险
本次调整仅涉及“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调整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若因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调整使实际投入超出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六、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计划实施方式
(1)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报告期,“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已累计投入18,886.50万元,其中已采购一条5.6米幅宽、年产27,000吨的双向拉升聚酯薄膜生产线,三条EVA薄膜生产挤出线,合计支付设备预付款为312.88万欧元,折合人民币为2,786.32万元,公司已为上述设备开立信用证保证金1.61亿元;该项目基建工程尚未开始。
(2)公司计划实施方式
公司拟通过增加杭州绿海注册资本的方式将“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绿海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尽快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公司对以上一个项目进行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调整;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调整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通过查阅公司相关资料,询问公司高管,经过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未实质性的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2、该调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工艺流程整体配套及用地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节省投资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所作调整是一种必要的、可行的调整。
3、同意公司对“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调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调整“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2-04号公告。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大东南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改变相关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建设造成实质影响;
2、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重大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同意实施本次调整“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事项。该调整事项待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即可实施。
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0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7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6日—2012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日
(三)、会议地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四: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调整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 2012年5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4.公司邀请的证券新闻记者。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2年5月4日—5月5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5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 362263 | 东南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263 ;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表决事项 | 对应申报价 |
| 总议案 | 100元 |
| 一、《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 二、《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 三、《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
| 四、《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 五、《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
|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 6.00 |
| 七、《关于公司调整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 7.00 |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
1、会议联系人:王醒、张秀玲、王陈
联系电话:0575-87380698 传 真:0575-87380005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邮编:3118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2年5月7日召开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关于公司调整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1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飞刚先生、财务总监俞国政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醒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戴立中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周旭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