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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2012-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2-05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根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有关股东单位协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高建军、义宝厚、许大雄、姜华、许之前、姚惠兴、杨世权、贾成炳、董化礼、吴跃武、宋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贾成炳、董化礼、吴跃武、宋密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3年。

      本次提名的11名董事候选人经本次董事会会议选举确定后,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决定后就任董事。

      其中上述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后,方可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选举确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

      1.选举确定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确定义宝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确定许大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确定姜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确定许之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确定姚惠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确定杨世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选举确定贾成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选举确定董化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选举确定吴跃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选举确定宋密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1、2、3。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公司拟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公司章程》第143条中“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修订为“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2.因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相关生产许可证发生变化,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氧气、氮气生产”需变更为“氧气充装”。根据《公司法》和工商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拓特机械制造厂作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能源”)的分公司,其经营范围应在上海能源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因此,上海能源的经营范围中需增加“氧气充装”(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建议对上海能源《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改,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氧气充装”,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工程用机械修理,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班车客运及汽车大修、维护、小修、总成修理(限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品2类1项、危险品2类2项、危险品3类、危险品8类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氧气充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2.43%股权)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所涉事项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就换届有关事项做出相关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提议,将以下涉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议案作为增加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工作(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不变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

      2012年4月27日上午8:30。

      2.会议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仁德路79号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

      3.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工作(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

      (2)截止2012年4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

      5.会议登记办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12年4月25日(9:00—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随信函或传真同时提供确切的通讯地址。

      6.登记及联系地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2层

      联系人:戚后勤 黄耀盟

      邮编:200120

      传真:021-68865615

      7.其它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出席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出席委托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建军先生:汉族,山东临沂人,195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1978.09-1982.07,山东矿业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学习;1982.07-1986.1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人事处、新技术推广处干部;1986.11-1993.12,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办公厅、煤炭部办公厅副处级秘书;1993.12-1999.01,中煤进出口总公司人事处处长;1999.01-2000.03,中煤进出口集团公司生产本部部长;2000.03-2003.07,中煤进出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2003.07- 2004.07,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2004.07- 2006.09,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企业发展总部总经理;2005.03-2006.09,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08至今,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09至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0.10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义宝厚先生:1963年9月出生,汉族,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08-1984.12,西安设计研究院技术员;1984.12-1994.06,西安设计研究院团委书记;1994.06-1995.02,西安设计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1995.02-1997.09,西安设计研究院人事处副处长、处长;1997.09-2001.04,西安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1.04-2004.03,邯郸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04.03-2004.10,邯郸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2004.10-2005.11,中煤装备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5.11-2006.04,北京煤矿机械厂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6.04-2007.07,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7.07-2009.05,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2008.06-2009.05,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2009.05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09.08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许大雄先生:1955年4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1.10-1992.05,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矿副矿长;1992.05-1999.12,中煤大屯矿建工程公司经理;1999.12-2001.12,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劳资处处长;2001.12-2003.09,中煤大屯建安公司经理;2003.09-2004.03,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基建处长;2004.03-2009.07,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9.07至今,大屯煤电集团公司董事;2004.08-2007.05,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届监事;2007.04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04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姜 华先生:1960年9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10-1992.02,大屯煤电公司机电处电气组副组长;1992.02-1994.09,大屯煤电公司机电处井下机电科副科长;1994.09-1999.03,大屯煤电公司机电处副处长、处长;1999.03-2004.02;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机电处处长;2004.02-2006.12,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发电厂厂长;2006.12-2009.07,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安监局长;2009.07至今,大屯煤电集团公司董事;2007.04-2011.0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监局长; 2010.04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03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度获得国务院政府专家津贴。

      5.许之前先生:1962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3.08-1993.12大屯煤电公司财务处副科长;1993.12-1995.02大屯煤电公司青岛办事处副科长;1995.03-2000.01大屯煤电公司铁路管理处总会计师、副处长;2000.02-2006.05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0.02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7.06-2009.07,大屯煤电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9.07至今,大屯煤电集团公司董事;2010.11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姚惠兴先生:1961年11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07-1996.03,大屯煤电公司生产技术处科员、掘进科科长;1996.03-1998.05,大屯煤电公司孔庄矿副矿长;1998.05--2004.06,大屯煤电集团公司教育处副处长、处长、教育卫生处处长;2004.06至今,大屯煤电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工会主席;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工会主席。

      7.杨世权先生:196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07-1996.05,宝钢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生产部生产科副科长;1996.05-1996.09,宝钢生产部条钢室副主任;1996.09-1997.12,宝钢生产管制中心值班副主任;1997.12-2000.02,宝钢合同室副主任;2000.02-2001.11,宝钢原料管理中心业务主管;2001.01-2004.04,宝钢制造管理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4.04-2007.07,宝钢制造管理部原料管理中心主任;2007.07-2008.04,宝钢资源有限公司煤炭开发贸易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8.04至今,宝钢资源有限公司煤炭开发贸易部总经理,兼任上海宝晟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贾成炳先生:1942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65-1982,在第一机械工业部,国务院机械工业委员会工作;1982年起,在机械工业部教育局任副处长、处长;1985年起,在机械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教育局任副局长;1988年起,在中国机床总公司任副总经理;1991年起,在机械电子工业部人事劳动司任副司长,同年任机电部办公厅主任;1993年任机械工业部办公厅主任;1996年起,任机械工业部人事劳动司司长;1998年任国家机械工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机械局纪检组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2000年起,在中共中央企业工委、国务院国资委任国务院派驻国有重点大企业监事会主席;2006年起,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中国铸造协会理事长;2006.9月至今,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3)独立董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董化礼先生:1946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63-1967.06,南京空军通讯团1营2连无线报话员;1967.06-1971.11,空军雷达12团班长、排长、政治处干事;1971.11-1976.03,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政治部干事;1976.03-1980.10,安徽省蚌埠市委办公室秘书;1980-1983.10,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秘书;1983.10-1987.02,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干部处副处长;1987.02-1992.05;安徽省经济委员会调研室主任;1992.05-1994.09,安徽省直工委工商分委会书记;1994.09-2000.03,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0,03-2000.04,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0.04-2000.08,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2000.08-2000.11,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2000.11-2005.05,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党组书记、特派员,2003.02,兼任江苏省政协委员;2005.05-2006.05,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正司级审计员(兼任江苏省政协委员);2006.05-2008.04,江苏省政协委员;2008.04,退休。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吴跃武先生:1960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02-1992.11,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2.12-1995.11,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所长;1995.12-2005.11,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副院长;2002.01-2010.09,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12-2010.09,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院长;2010.05,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宋 密女士:1944年11月生,河北丰润人。1966年6月入党,1967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水电学院水电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67-1979,水电部第六工程局技术员;1979-1985,水电总局技术员、工程师;1985-2000,国家计委燃动局处长、投资局(司)副司长、司长、基础产业司司长;2000-2002,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02.10 -2005.06,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席;2003年至今,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2005.06月退休。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提名贾成炳、董化礼、吴跃武、宋密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

      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贾成炳、董化礼、吴跃武、宋密,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成炳、董化礼、吴跃武、宋密

      二〇一二年四月

      附件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出席委托书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2-0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 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工作(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监事会工作(议事)规则》第四条修改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或更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通过选举,确定李占福、曾现周、胡敬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1.选举确定李占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确定胡敬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确定曾现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3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确定后,将与公司民主选举产生的宣卫东、王夺穆等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2.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占福先生:汉族,河北邯郸人,1956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1975.12-1979.06,中煤特凿处大钻队队长、工区团支部书记;1979.06-1984.02,中煤特凿处地质工区党支部副书记;1984.02-1985.03,中煤特凿处纪委监察员;1985.03-1986.08,中煤特凿处机修厂党支部书记;1986.08-1995.05,中煤特凿处党委组织部干事、部长;1995.05-1998.03,中煤特凿处政工部部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1998.03-2002.09,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十工程处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2.09-2005.02,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十工程处党委书记、副处长;2005.02-2007.01,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2007.01-2010.08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0.8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曾现周先生:汉族,安徽萧县人,196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讲师,中共党员,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2.07-1984.07,大屯煤电公司职工学校教师、教研组长;1984.07-1986.03,大屯煤电公司职工学校教研室主任;1986.03-1987.03,大屯煤电公司职工学校办公室主任;1987.03-1990.10,大屯煤电公司职工学校教务科科长;1990.10-1999.04,大屯煤电公司职工学校、技工学校教学副校长;1999.04-2004.04,江苏煤电高级技工学校校长;2004.04-2011.07,江苏煤电高级技工学校校长、江苏煤电技师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1.07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

      胡敬东先生:汉族,河北容城人,196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8.09-2000.04,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建井研究所副主任;2000.05-2006.1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科技发展部工作;2006.12-2008.0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生产管理部副主任;2008.08-2010.1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企业发展部副部长;2010.12-2011.12,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企业管理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2012.01至今,浙江煤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总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附件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宣卫东先生:汉族,江苏苏州人,196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1年4月参加工作。1990.04-1994.10,大屯煤电公司选煤厂组织科副科长;1994.10-2001.06,大屯煤电公司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2001.06-2007.0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07.01-2007.08,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7.08- 2010.08,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处长;2010.08 -2011.0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11.01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王夺穆先生:汉族,江苏赣榆人,195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6.08 -1998.07,大屯煤电公司多种经营总公司劳人科副科长、科长、多种经营总公司副总经理;1998.08-2003.01,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2003.02-2006.05,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资处处长;2006.06-2011.05,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1.05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2-07

      关于公司所属孔庄煤矿恢复生产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所属孔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并引致所属四座煤矿停产整顿事宜,以及该等煤矿中的姚桥煤矿、徐庄煤矿和龙东煤矿经验收于2012年4月12日晚恢复生产的情况,本公司已分别于2012年4月11日和2012年4月13日作出了相应公告。

      2012年4月14日,根据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所属孔庄煤矿经公司组织验收后恢复正常生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属四座煤矿均已恢复生产。

      本次透水事故及公司所属煤矿的短期停产整顿,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