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跃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齐军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秦莹 |
公司负责人张跃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莹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724,162,105.30 | 2,654,661,022.80 | 2.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905,668,877.71 | 1,827,629,997.98 | 4.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7 | 1.51 | 3.97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468,018.12 | -82.03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85.71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038,879.73 | 78,038,879.73 | -15.7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25.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2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25.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8 | 4.18 | 减少1.3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7 | 4.17 | 增加0.1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 目 | 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0,342.5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小 计 | 320,342.50 |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80,085.6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40,256.87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3,17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217,396,393 | ||
| 黄玉梅 | 2,968,711 | ||
| 张俐 | 2,381,780 | ||
| 李余斌 | 1,570,000 | ||
| 李宽奇 | 1,330,900 | ||
| 徐晓华 | 1,298,000 | ||
| 陈希 | 1,175,083 | ||
| 贾薇 | 1,169,300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56,200 | ||
| 李恩女 | 1,146,100 | ||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 应收账款 | 189,936.77 | 22,412.70 | 167,254.07 | 747.45% |
| 预付帐款 | 144,067,613.18 | 73,682,353.18 | 70,385,260.00 | 95.53% |
1、应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747.45%,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增加应收通行费拆分账款所致;
2、预付帐款期末较年初增加95.5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预付长平高速公路省界段应急工程征地拆迁款3,850万元及材料款3,189万元等所致;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3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 财务费用 | 1,756,059.81 | 91,001.51 | 1,665,058.30 | 1,829.70% |
| 营业外收入 | 320,342.50 | 3,000,000.00 | -2,679,657.50 | -89.32% |
1、财务费用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829.70%,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收入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89.32%,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收回上海吉林大厦往来款违约金300万元所致。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3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5,468,018.12 | 86,067,545.61 | -70,599,527.49 | -82.0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3,030,364.00 | -8,487,906.99 | 5,457,542.99 | 64.3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9,042,444.44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82.0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预付长平高速公路省界段应急工程征地拆迁款3,850万元、预付材料款3,189万元及支付税金等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较上年同期增长64.3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增加,上年同期投资支付300万元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相关公告登载于2011年8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吉林高速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通过。
截至本报告签发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批复文件。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 | 承 诺 事 项 | 履行情况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上市所作的承诺 | C、吉高集团向吉林高速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在吉林高速存续期间,吉高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不会从事与吉林高速所属收费高速公路或其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吉林高速或证券监管部门认为吉高集团不时拥有的业务与其形成实质竞争,吉高集团将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D、吉高集团向吉林高速作出《关于分立后吉林高速独立、规范性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保证吉林高速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吉高集团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促使吉林高速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 报告期内,吉高集团及时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
| 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拟注入吉林高速的意向性资产为长营高速公路、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和长平一级公路等高速公路资产。 上述资产的注入方案尚待进一步论证,并且在资产注入实施时需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目前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注入问题的复函》(财资便字【2011】227号)文件精神,交通运输部暂停受理收费公路资产上市审批事项。因此,原资产注入承诺已无法如期履行。 为继续履行注资承诺,吉高集团就相关事宜已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作了详细汇报,并提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报请吉林省政府研究落实注资相关事宜。 | |
| F、吉高集团向吉林高速作出《关于完善土地、房屋权属的承诺函》,承诺其将确保吉林高速及其子公司按照现有的条件继续以租赁的方式向吉高集团租赁相关土地、房产,并将积极完善所涉及的土地租赁手续。对于吉高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出租方,吉高集团亦承诺促使其作出类似的承诺或安排。在吉林高速上市后的两年内,如果吉林高速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施所占用的自有土地、房产仍无法取得使用权证书或者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吉高集团同意通过注资、回购或者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 吉高集团已按照承诺与吉林高速签署了有关的土地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吉林高速及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施所占用的土地、房产已经取得使用权证书。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16,315,017.71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分配预案: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1,631,501.77元,以现有股本1,213,200,000.00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0.49元(含税)的现金股利,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为59,446,800.00元。
此项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工作。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先生
2012年4月18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