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体产业 股票代码:600158 编号:临2012—11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于2012年4月18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16,033,4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60%。其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9,793,4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3%,符合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刘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16,033,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16,033,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16,033,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财务决算及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16,033,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9,560,816.56元(母公司114,219,354.1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12,034,565.09元(母公司128,251,810.64元),减去本年度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8,213,449.98元,并计提盈余公积11,421,935.42 元后,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1,959,996.25元(母公司182,835,779.43元),按照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和合并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进行利润分配,本年度年底可供分配利润为182,835,779.43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843,735,3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2,186,768.65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40,649,010.78元结转至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216,033,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16,033,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大进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16,033,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康伟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216,033,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董事的简历,请见2012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同意:216,033,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会议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参会股东及董事签名的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决议正本
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正本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