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明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光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光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资产总额 (元) | 1,496,249,689.00 | 1,473,200,248.64 | 1.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72,613,352.37 | 1,166,124,412.44 | 0.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4 | 6.20 | 0.6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430,328.12 | 358.1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7 | 240.00%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01,808,418.39 | 239,383,733.46 | -15.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88,932.80 | 22,010,343.19 | -70.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6 | -81.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6 | -81.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5% | 8.12% | -7.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2% | 7.46% | -6.9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6,168.5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132.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995.37 | |
所得税影响额 | -73,695.18 | |
合计 | 411,610.64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10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32,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25,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35,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51,451 | 人民币普通股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1,499,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8,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3瑞安第三期信托 | 9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2第十期集合资金信托 | 9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2第七期集合资金信托 | 9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明旺 | 62,223,300 | 0 | 0 | 62,223,3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王威 | 25,986,300 | 0 | 0 | 25,986,3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东莞市源源化工有限公司 | 13,677,000 | 0 | 0 | 13,677,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深圳市欣明达投资有限公司 | 12,986,100 | 0 | 0 | 12,986,1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深圳首创成长投资有限公司 | 4,230,000 | 0 | 0 | 4,23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王宇 | 4,103,100 | 0 | 0 | 4,103,1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赖信 | 2,735,400 | 0 | 0 | 2,735,4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王林 | 2,735,400 | 0 | 0 | 2,735,4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蔡帝娥 | 2,467,500 | 0 | 0 | 2,467,5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唐菲 | 1,776,600 | 0 | 0 | 1,776,6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向立峰 | 1,508,700 | 0 | 0 | 1,508,7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陈冬仙 | 1,508,700 | 0 | 0 | 1,508,7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王华 | 958,800 | 0 | 0 | 958,8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肖光昱 | 620,400 | 0 | 0 | 620,4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项海标 | 620,400 | 0 | 0 | 620,4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孙威 | 549,900 | 0 | 0 | 549,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李武岐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李灿辉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潘启州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姚玉雯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徐慎彬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赖杏 | 267,900 | 0 | 0 | 267,9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网下配售股份 | 0 | 9,400,000 | 9,400,000 | 0 | 网下发行限售 | 2011年7月21日 |
合计 | 141,000,000 | 9,400,000 | 9,400,000 | 141,00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230.93万元,环比减少33.44%,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减少而相应减少未到期应收票据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0266.16万元,环比增加243.36%,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及货款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801.41万元,环比增加47.56%,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增加而增加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4856.53万元,环比增加39.08%,主要增加机器设备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7000万元,环比增加75%,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6812.65万元,环比增加162.56%,主要系本期增加应付票据结算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余额671.27万元,环比增加37.11%,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487.78万元,环比减少928.61%,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50.42%,主要系本期免抵税额增加计提城建税及教育附加所致。
2、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7.36%,主要系本期研发支出、管理人员工资增加及增加新租厂房租金所致。
3、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20.37%,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76.57%,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5、利润总额同比减少72.32%,主要系本期公司在研发、销售和人力资源方面大力投入,加上产能扩大在过渡期的投入增大,导致相关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79.2%,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58.17%,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62.2%,主要系本期采购设备增加和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基地前期增加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2.49%,系公司本期减少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总体计划,积极推进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抓紧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落实超募资金的使用。报告期内,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同时由于一月份有元旦、春节,各公司放假时间较长,部分客户推迟了产品生产计划,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一季度共实现营业总收入20,180.8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8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0.52%。
二、为顺利实现2012 年经营目标,公司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产品盈利水平;整合资源,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强化手机数码类、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销售,进一步形成规模经济,增强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快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的市场开拓力度,迅速占领市场,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提高研发投入,不断改进和提升研发水平,保持公司产品的技术领先地位:重点加强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的开发力度,满足行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节能降耗对装备的需求;完成电动汽车锂离子电池模组、储能锂离子电池模组、电机控制器等新产品的研制。
3、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组织架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继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思路和管
理方法,实现公司规范经营与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
4、继续深化人力资源开发工作,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一支更强的人才队伍,以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
5、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和健全投资者沟通机制,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6、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速度,实现新业务领域的拓展。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上市前股东 | (一)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兄弟于2010年6 月7 日分别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和行为;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任职。2、自出具之日,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止。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1、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及其亲属王宇、赖信、王林、蔡帝娥、王华、赖杏和法人股东深圳市欣明达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源源化工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董事王明旺、肖光昱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深圳市欣明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公司股东深圳首创成长投资有限公司、唐菲、向立峰、陈冬仙、肖光昱、项海标、孙威、李武岐、李灿辉、潘启州、姚玉雯、徐慎彬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明旺、王威、肖光昱、项海标、孙威、李灿辉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本公司董事周小雄配偶的妹妹姚玉雯还承诺:在周小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周小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的亲属王宇、赖信、王林、蔡帝娥、王华、赖杏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王明旺、王威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王明旺、王威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搬迁损失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2010年5月31 日出具了《承诺函》,共同承诺:如欣旺达及欣威电子、汇创达在新厂区建成竣工前因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继续租赁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王明旺先生、王威先生将按比例以现金方式承担因厂房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其中王明旺承担损失的74%,王威承担损失的26%。(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所得税项的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王威先生出具了《承诺函》:“若因税收主管部门对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上市前因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款进行追缴,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按比例承担补缴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其中,王明旺承担74%,王威承担26%。”(五)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本次发行前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已承诺,若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罚款或损失,王明旺和王威愿在毋需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按比例全额承担该等法律责任,其中,王明旺承担74%,王威承担26%。(六)公司关于与旺博科技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于2011年3月5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1)自2011年3月5日起,公司向旺博科技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发生;(2)自2011年3月5日起,公司向旺博科技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发生。 | 报告期内,各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及股东王明旺、王威 | 1、公司2011年6月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1年6月12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公司201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9,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1年12月14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3、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2012年1月30 日出具了《承诺函》,共同承诺:如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号租赁期内因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继续租赁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王明旺、王威将按比例以现金方式承担因厂房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其中王明旺承担损失的74%,王威承担损失的26%。 | 报告期内,各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334.43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55.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929.6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否 | 8,110.00 | 8,110.00 | 2,464.11 | 5,117.05 | 63.10%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否 | 8,490.00 | 8,490.00 | 1,660.41 | 5,524.42 | 65.07%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否 | 5,380.00 | 5,380.00 | 1,389.74 | 3,696.53 | 68.71%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 否 | 2,970.00 | 2,970.00 | 1,056.61 | 2,307.08 | 77.68%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950.00 | 24,950.00 | 6,570.87 | 16,645.08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否 | 7,200.00 | 7,200.00 | 1,591.07 | 1,591.07 | 22.10% | 2013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否 | 3,800.00 | 3,800.00 | 693.53 | 693.53 | 18.25% | 2013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8,0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3,0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1,000.00 | 11,000.00 | 2,284.60 | 13,284.60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35,950.00 | 35,950.00 | 8,855.47 | 29,929.68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573,844,342.83元,根据2011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并经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公司保荐人等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11,000万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1、将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将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在2011年7-10月分别偿还了累计8,000万的银行贷款;并于2011年8月15日将超募资金3,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2012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经独立董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后,使用11,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如下:1、使用超募资金7,200万元,实施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产能300万只/年。 2、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实施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产能190万只/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12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一致审议,经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后,通过了《关于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由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塘明公路南侧地块,地块编号(宗地号)为A614-0436(土地使用权证为深房地字第5000347502号)的土地,暂时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土地使用权证为深房地字第5000294237号),待工业园建成投入使用后该等设备将全部搬迁至原募投实施地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经公司2011年6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立信大华核字[2011]1752号《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6,454.65万元。其中: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580.25万元,已置换1,580.25万元;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2,295.70万元,已置换2,295.70万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486.18万元,已置换1,486.18万元;技术中心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092.52万元,已置换1,092.5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经2011年6月12日召开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经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公司保荐人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后,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9,000万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1年12月9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2011年 12 月 14日召开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经独立董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后,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9,000万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2年1月已用9000万元补充临时性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产品市场需求放缓,同时由于一月份有元旦、春节,各公司放假时间较长,部分客户调整了产品生产计划,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2. 在手机数码、笔记本电脑等产品上,客户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导致部分订单出现延期和推迟交货的情况,影响了公司业绩。
3、公司立足打造中长期的竞争力,在研发、销售和人力资源方面大力投入,加上产能扩大在过渡期的投入增大,导致相关成本、费用增加,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与渣打银行签订7,200万元授信协议
根据2012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7,200万元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7,2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计算。
2、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5,000万元授信协议
根据2012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计算。在该授信额度内,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取得人民币15,000,000.00元借款。
3、根据2011年12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于2012年2月7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1亿元,本公司以定期存单为质物,以海天注塑机等固定资产为抵押物,以及王明旺先生提供个人保证。该授信额度下,授信品种为短期贷款[一年(含)以下],开立进口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授信额度内,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取得人民币45,000,000.00元借款。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2-013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