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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杜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瑞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4 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

      4.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4.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会报告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概要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面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规划、建设、改革、提升"为工作方针,科学分析判断形势,大力调整营销策略、抢抓机遇谋划布局,全面推进煤炭全供应链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企业经营和内部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资本运作,公司治理持续优化,各项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十二五"高点起步,精彩开局。

      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61亿元,同比增长79.62%;实现营业利润24.57亿元,同比增长22.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6亿元,同比增长48.11%。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运行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① 强化煤炭实体产业,加强管理,提升产能

      2011年,公司各生产矿井进一步加强对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班组验收、部门监督、企业评比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通过标杆引领,以点带面,使标准化工作深入化、常规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抓重点、抓关键、抓细节,全系统实现了"安全为零"的奋斗目标。报告期内,公司5座生产矿井全部通过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其中经坊煤业、大平煤业被评为"行业特级安全高效矿井",达到国家级标准化安全高效现代化新型矿井。

      报告期内,公司各煤矿通过科技的率先突破,努力开创发展的新局面。年内,公司进一步推进煤矿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煤矿废热循环利用技术研发及示范"项目解决了经坊煤业生产、生活供热和240万吨扩能环保审批,"采空区掘进巷道围岩稳定性控制技术研究"项目分别通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鉴定及山西省科技厅鉴定,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解决了宏远矿采空区内巷道掘进难题,为资源整合矿井穿越采空区空巷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将霍尔辛赫煤业、铺龙湾煤业两座矿井竣工验收事项列为攻坚目标,严格按规定高标准自检,利用和调动优势资源,明确分工,积极配合,确保两座矿井按预定目标由基建顺利转入生产,霍尔辛赫煤业年内还被确定为全国仅有的两个"感知矿山"示范矿之一。

      2011年,公司煤矿开采业务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和利润指标,煤矿的原煤产量再创新高,报告期内,实现原煤生产741.54万吨,同比增加134.06万吨,同比增幅为22.07%。煤矿开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38,141.59万元,同比增长45.02%。

      ② 发挥传统贸易优势,规模发展,优势凸显。

      面对煤炭市场需求萎缩、煤源紧缺、运力紧张等不利因素,公司加强生产、集运和营销的互动和协调。优化全省发运站点布局,发挥大型集运站的发运效能;在华东、华南和省内北部地区建立五个战略储备煤基地,多元化组织货源;开通秦皇岛港专用场地和两条准班轮,稳固重点用户,拓宽销售渠道,全力推进"统一营销"。

      Ⅰ、货源组织

      公司坚持"多个省份组织货源"的战略方针,建立了稳定的煤源供应渠道。按照"货源集中、交通便捷、存储安全"的原则,在山西北部地区确定三个战略储煤点,且要求北部地区各公司保有不低于月发运量的动态储煤。储煤力度的增强,对货源组织发挥了积极的效用,市场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目前,山煤国际货源组织结构在以传统的山西地方煤炭作为基本支撑外,公司还在陕西、内蒙等多个省份及依靠国际市场进口组织配置资源,通过国内销售、出口两个市场扩大销售规模,增加煤炭销售渠道,内修外拓并举,实现了公司货源组织和市场销售的双向延伸,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Ⅱ、运力协调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铁路计划的提报效力,根据每个业务单位实际库存、运力缺口和市场运价走势等情况,对资源、运力进行调度,逐步优化了全省发运站点布局。同时,加大协调与各铁路局的工作,向其展示和解读公司的发展规划。2011年,我们在克服货源和市场不稳定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下,山煤国际完成煤炭铁路发运量3,557.79万吨,同比增加1,225万吨,同比增长53.2%;创造了山煤国际铁路发运历史新高。

      Ⅲ、市场销售

      2011年4月,山煤国际正式开通了秦皇岛港专用场地和粤电、珠电准班轮,按照"定时到达、定向发运、固定煤种"的模式,专用场地和准班轮运行良好,对提高山煤国际资金周转率、增加销售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山煤国际品牌形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全年秦皇岛公司、唐山等港口公司疏港顺畅,无压港、滞港现象出现。在市场经营方面,公司依然对五大电力、广东粤电、广州珠电等重点用户实行优先保障,巩固双方合作,确保主导销售。同时,公司根据内外贸业务的有机结合,依托海外公司平台,踏入最具发展潜力的亚太煤炭市场交易中心,更有效率地开展煤炭进口、转口贸易,减轻了进口煤在国内销售的压力,增加了效益。

      2011年,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和利润指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煤炭贸易量1.09亿吨,同比增加4,447.22万吨,增幅为68.45%;煤炭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156,700.18万元,同比增长171.19%。

      ③ 推进金融资本运作,股权融资,逆势突破

      2011年,面对银根紧缩、利率上调、资金成本增加等不利形势,公司圆满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2.41亿股,募集资金55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为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山煤集团拥有的鹿台山等七家筹建煤矿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收购太行海运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山煤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山煤国际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十二五"战略目标的重要一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进一步完善了山煤国际的煤炭全供应链,极大的优化了山煤国际的资产结构、提高了偿债能力,也为山煤国际做大做强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④ 健全管理体系建设,规范管理,推动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工作持续改进。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公司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董事履行职责的水平能力。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011年,公司大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全力推进财务、绩效考评、6S管理体系建设。公司以全员为基础,以全过程为标准,以全方位为要求,将人、才、物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统一协调配置内部资源。继续创新会计电算化、信息网络化和资金银行化模式,有效的降低了资金集中管理成本;绩效考评工作更加注重管理模式的创新实现,强化了对各子公司经营层的业绩考核,加大了对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业绩贡献的奖励力度,组织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并初见成效;我们以"6S"管理活动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基层监督规范管理、建设规范等方面建设工作,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活动方案,集中攻关,公司治理得到进一步优化。2011年,公司荣获了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评选的 "山西资本市场优秀上市公司",山西省发改委、山西证监局共同评选的"山西省资本市场发展先进单位"等荣誉。公司治理得到普遍认可。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 财务报告

      6.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6.2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6.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1)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2011 年12 月1 日,本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241,228,070 股,扣除与非公开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390,478,767.93 元。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实现7,732.03 万元收购太行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海运”)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并以人民币现金向太行海运增资5.5 亿元用于建造4 艘47,500 吨级灵便型散货船。根据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其授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煤集团”)于2011 年5 月23 日签署的《收购资产协议》,经公司与山煤集团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股权的交割日为2011 年12 月26 日,以2011 年11 月30 日为交割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本公司、山煤集团于2011 年12 月26 日即交割日办理了标的股权交割手续,同日签署了《关于太行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割的确认书》(以下简称“交割确认书”)。根据交割确认书,自交割日起,本公司全权行使标的股权对应的太行海运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和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太行海运因实现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归公司所有;公司于交割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将收购标的股权的对价7,732.03 万元汇付山煤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购买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本年度及上年度将太行海运有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1 年12 月1 日,本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241,228,070 股,扣除与非公开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390,478,767.93 元。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实现69,706.63 万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集团”)兼并整合山西沁水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取得并筹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所形成资产的100%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资产、采矿权、筹建形成的资产及债务,具体以中联评报字[2011]第162 号评估报告的范围为准。根据本公司2011 年12 月21 日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设立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11 年12 月30 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本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其授权、本公司与山煤集团于2011 年5 月23 日签署的《收购资产协议》,经本公司与山煤集团协商一致,鉴于鹿台山煤业已注册成立并由本公司持有100%股权,山煤集团应将标的资产直接移交和交割给已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鹿台山煤业,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为2011 年12 月30 日,以2011 年11 月30 日为交割审计基准日,以交割审计结果为基础,本公司、山煤集团、鹿台山煤业三方于2011 年12 月30 日即交割日办理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同日签署了《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交割确认书》(以下简称“交割确认书”)。根据交割确认书,鹿台山煤业直接承接和享有标的资产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全权行使鹿台山煤业10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和损益;本公司于交割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将收购标的资产的对价69,706.63 万元汇付山煤集团。本公司认为该资产及负债构成一项业务,将上述资产收购界定为新设公司并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该吸收合并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因此本年度及上年度将鹿台山煤业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经本公司2011年第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设立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本公司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在晋中设立晋中公司,出资额占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实收资本总额的100%,本年度将该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4)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经理办公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公司实收资本总额的51%;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占公司实收资本总额的49%。本年度将该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5)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责任公司

      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高平康瀛”)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煤集团”)持有55%股权的下属子公司,其主要从事煤炭铁路发运及加工业务,与本公司从事的煤炭开采和贸易业务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在2009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因高平康瀛在土地、资产权属方面存在瑕疵,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为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将其拥有的暂不符合注入条件的高平康瀛等5 家从事煤炭贸易及服务业务的下属企业的股权托管给本公司下属的晋城公司等4 家公司,并签署了相关托管协议。现高平康瀛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已经成熟,为了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高平康瀛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顺利进行,山煤集团与晋城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晋城公司受让高平康瀛55%的股权。经本公司2011年第十八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责任公司55%的股权。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参考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已经山西省国资委晋国资产权函[2011]502号核准评估结果)最终确定为630.14万元。收购股权后公司股权结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出资额550万,占总股本的55%;高平市洁源信息咨询中心出资额350万元,占总股本的35%;高平市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100万元,占总股本的10%。上述购买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本年度及上年度晋城公司将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6)长子县凌志达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经本公司2011年第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长子县凌志达新兴煤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要经营150万吨煤炭加工及销售。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51%。长治市鑫聚源物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45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49%。本年度凌志达煤业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7)鄂州郑霍物流有限公司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公司的子公司霍尔辛赫煤业本年度出资6,000,000.00元新设立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元,霍尔辛赫煤业公司出资额占该公司实收资本的60%,本年度霍尔辛赫煤业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8)山煤常州能源有限公司

      山煤常州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2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华东公司出资6,500,000.00元设立,占该公司65%的股权。上年度因该公司无任何经营活动,并无财务核算,因此上年度未纳入华东公司的合并范围。本年度该公司开始正常的经营活动,华东公司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9)广东山煤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山煤能源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该公司的原股东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将其持有的广东山煤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以10,200,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自然人朱颖清,该受让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转让于2011年5月27日执行完毕。股权转让后,进出口公司对该公司不再控制,因此自2011年5月27日开始不再纳入该公司的合并范围,也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