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7版)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估计残值率 % | 折旧年限 年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5 | 50 | 1.9 |
电子设备 | 0-5 | 3-5 | 19-33 |
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 | 5 | 4-8 | 19-23.75 |
6.2.9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6.2.10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方法
长期应收款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确认为长期应收款。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偿还的款项,减少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6.2.11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以外,于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6.2.1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公司及子公司形成的集团报表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本公司编制。本公司及子公司保持一致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及余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归属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除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冲减本公司股东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本公司股东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本公司的股东权益。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且自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子公司开始实施控制时起将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子公司`经营成果纳入合并利润表。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中。
6.2.13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收入是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下列方法确认:
(1)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且有关收入可以可靠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发放贷款本金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对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如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则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贷款自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冲减本金;待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2)信托业务收入
详见6.2.15。
(3)担保业务收入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担保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与担保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担保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6.2.14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不包括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6.2.15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报酬是指信托公司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而收取的管理费或佣金,信托报酬收取的标准一般是与委托人或受益人等有关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若信托报酬由信托财产承担,则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来计算、提取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信托报酬收入;若信托报酬由委托人等有关当事人直接承担,则按协议约定另行向有关当事人收取,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信托报酬收入。
6.3或有事项说明
如果本公司须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本公司便会对该义务计提预计负债。如果上述义务的履行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较低,或是无法对有关金额作出可靠地估计,该义务将被披露为或有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的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单位:万元)
表6.5.1.1
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 | 正常类 | 关注类 | 次级类 | 可疑类 | 损失类 | 信用风险资产合计 | 不良资产合计 | 不良资产率(%) |
期初数 | 289,574.29 | - | - | 1,926.70 | 1,792.10 | 293,293.09 | 3,718.80 | 1.27% |
期末数 | 392,882.52 | - | - | 1,833.70 | 1,739.18 | 396,455.40 | 3,572.88 | 0.90%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单位:万元)
表6.5.1.2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核销 | 期末数 | |
贷款损失准备 | - | - | - | - | - |
一般准备 | - | - | - | - | - |
专项准备 | - | - | - | - | - |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 1,099.12 | - | - | - | 1,099.12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 - | - |
坏账准备 | 2,450.31 | - | 52.92 | - | 2,397.39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409.89 | - | - | - | 409.89 |
6.5.1.3按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单位:万元)
表6.5.1.3
自营股票 | 基金 | 债券 | 长期股权投资 | 其他投资 | 合计 | |
期初数 | - | - | 991.00 | 530,388.01 | 386,664.88 | 918,043.89 |
期末数 | - | - | 991.00 | 536,122.58 | 393,032.49 | 930,146.07 |
6.5.1.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单位:万元)
表6.5.1.4
企业名称 | 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 | 主要经营活动 | 投资损益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 | 证券的代理、承销、咨询及自营买卖业务 | 54,645.75 |
深圳红树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创业投资 | - |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无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单位:万元)
无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单位:万元)
表6.5.1.7
收入结构 | 金额 | 占比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70,030.95 | 43.52% |
其中:信托手续费收入 | 70,030.95 | 43.52% |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 - | - |
利息收入 | 11,108.97 | 6.91% |
其他业务收入 | 1,098.52 | 0.68% |
其中:计入信托业务收入部分 | - | - |
投资收益 | 78,564.61 | 48.82% |
其中:股权投资收益 | 54,645.75 | 33.96% |
证券投资收益 | - | - |
其他投资收益 | 23,918.86 | 14.8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营业外收入 | 111.92 | 0.07% |
收入合计 | 160,914.97 | 100.00% |
6.5.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单位:万元)
表6.5.2.1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集合类 | 2,819,371.87 | 4,327,726.22 |
单一类 | 3,697,830.59 | 8,200,794.09 |
财产管理类 | 12,518.00 | 111,724.40 |
合计 | 6,529,720.46 | 12,640,244.71 |
期初数、期末数均按报告年度信托资产总额填列,非信托规模总额,以下均同。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单位:万元)
表6.5.2.1.1
主动管理型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证券投资类 | 2,642,682.27 | 2,545,211.20 |
股权投资类 | 45,041.78 | 777,652.87 |
融资类 | 2,378,745.48 | 6,010,729.33 |
事务管理类 | 174,264.27 | 318,997.37 |
其他类 | 320,025.49 | 363,521.52 |
合计 | 5,560,759.29 | 10,016,112.29 |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单位:万元)
表6.5.2.1.2
被动管理型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证券投资类 | 20,459.85 | - |
股权投资类 | - | - |
融资类 | 948,501.28 | 438,321.55 |
事务管理类 | 0.04 | - |
其他类 | - | 2,185,810.87 |
合计 | 968,961.17 | 2,624,132.42 |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单位:万元)
表6.5.2.2.1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 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
集合类 | 28 | 375,678.78 | 8.84% |
单一类 | 25 | 1,047,666.70 | 5.59% |
财产管理类 | - | - | - |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单位:万元)
表6.5.2.2.2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 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
证券投资类 | 13 | 222,073.48 | 14.21% |
股权投资类 | - | - | - |
融资类 | 33 | 760,923.96 | 6.02% |
事务管理类 | - | - | -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单位:万元)
表6.5.2.2.3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 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
证券投资类 | - | - | - |
股权投资类 | - | - | - |
融资类 | 7 | 440,348.04 | 4.15% |
事务管理类 | - | - | - |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单位:万元)
表6.5.2.3
新增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
集合类 | 59 | 2,604,597.00 |
单一类 | 99 | 5,029,208.00 |
财产管理类 | 1 | 100,000.00 |
新增合计 | 159 | 7,733,805.00 |
其中:主动管理型 | 158 | 7,153,805.00 |
被动管理型 | 1 | 580,000.00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自2009年底开始开展自主管理的组合证券投资信托,并发行了托付宝TOF系列产品。自托付宝系列成立以来,通过主动管理、动态优化,在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仍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以TOF-1号为例,TOF-1成立至2011年12月底,TOF-1的区间累计回报不仅大幅跑赢沪深300指数约32个百分点,并领先于代表公募股票基金平均水平的中证股票基金指数近21个百分点,还持续超越代表阳光私募平均水平的晨星中国·华润信托对冲基金指数MCRI近10个百分点。这不仅为公司开展主动管理的FOHF类产品打下良好的投研和管理基础,也为公司将来大规模开展此类业务积累了优秀的业绩记录。
2011年5月公司发行国内首支零售业发展基金,在高收益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中通过信托嫁接基金,采取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长期投资、高收益的产品,为银泰集团提供定制化城市综合体开发融资方案。在《融资中国》评选的2011年房地产基金推动奖中评选为 “最具影响力信托奖”。
2011年12月公司发行了国内首支煤炭资源整合并购基金。在高收益的投资性矿产资源整合业务中通过信托嫁接基金,结合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长期投资、高收益的产品,同时缓解了煤炭资源整合企业资金压力。变传统的被动式、短期化、低收益的银信合作为主动式、长期化、高收益的业务伙伴。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1.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
严格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告知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将信托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对不同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根据不同的信托资金分别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
信托合同到期、集合信托计划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在信托终止后及时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按合同约定方式报告。
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根据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履行其他管理义务。
2.2011年未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集合信托资产管理没有发生重大涉诉及赔付等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提取5%的信托赔偿金,截止2011年末累计提取了41,164.69万元。到目前为止,公司未发生过对信托产品赔偿的事项。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单位:万元)
表6.6.1
关联交易方数量 | 关联交易金额 | 定价政策 | |
合计 | 8 | 200,926.62 | 详见注 |
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单位:万元)
表6.6.2
关系性质 | 关联方名称 | 法定代 表人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投资者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张晓莉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7楼 | 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 |
同一母公司控制公司 |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 宋林 | 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49楼 | 港币900,001 | 涉及电力、地产、消费品、医药、金融、水泥和燃气等多个领域 |
同一最终控制母公司 | 北京华润大厦有限公司 | 陈鹰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 | 美元1,200 | 在规划范围内进行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开发、建设及物业管理,包括写字楼的出售、商业设施的租售 |
同一最终控制母公司 | 北京优高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吴秉琪 | 北京市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号梓峰大厦4028号 | 美元200 | 为承接国内外各项工程的装饰装修并提供相关服务 |
同一最终控制母公司 | 华润深圳湾发展有限公司 | 孔小凯 |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体育场三楼 | 港币38,000 | 从事深圳湾体育中心的开发、建设、经营 |
母公司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石 |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 1,099,521 |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经发审证字第113号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 |
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 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 蒋伟 | 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2号楼9层 | 80,000 |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出租;商业信息咨询;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等 |
联营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何如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700,000 | 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等 |
6.6.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单位:万元)
表6.6.3.1
固有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期初数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期末数 | |
贷款 | - | - | - | - |
投资 | - | - | - | - |
租赁 | - | - | - | - |
担保 | - |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项 | 271.76 | 0.30 | 0.45 | 271.61 |
其他应付款项 | 468.17 | 747.44 | 934.28 | 655.01 |
合计 | 739.93 | 747.74 | 934.73 | 926.62 |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单位:万元)
表6.6.3.2
信托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期初数 | 借方发生数 | 贷方发生数 | 期末数 | |
贷款 | 100,000.00 | 100,000.00 | - | 200,000.00 |
投资 | ||||
租赁 | ||||
担保 | ||||
应收账款 | ||||
其他 |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 | 200,000.00 |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数 | 期末数 | |
合计 | - | - | - |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数 | 期末数 | |
合计 | - | - | - |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母公司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母公司利润总额128,150.21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20,579.86万元,实现净利润107,570.3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按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分配2011年度利润: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5,378.52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757.03万元。
7.1.2合并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公司合并利润总额128,938.33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20,580.81万元,实现净利润108,357.5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按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分配2011年度利润: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5,378.52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757.03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合并 | 指标值 母公司 |
资本利润率 | 12.67% | 12.58% |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 | 0.93% | 0.93% |
人均净利润 | 662.74万元 | 657.92万元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按监管要求,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指标反映的是报告年度清算结束项目的信托报酬率,并不代表我司报告年度全部项目的实际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期初、期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期初数+期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 本公司净资本情况
风险管理指标监管表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年末余额 | 监管标准 |
净资本 | 739,217.26 | ≥2亿元 |
固有业务风险资本 | 104,972.16 | |
信托业务风险资本 | 82,552.19 | |
其他业务风险资本 | - | |
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 | 187,524.35 | |
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 | 394.20% | ≥100% |
净资本/净资产 | 84.01% | ≥40% |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变动。
8.2.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变动。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意见。
无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 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比较有效的内控制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