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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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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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大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玉宝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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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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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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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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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期末背书转让结算应付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农药销售逐渐进入旺季及增加出口产品销售,处于正常结算期的应收账款增加所导致。
(3)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4)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结余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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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缴纳流转税同比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及同期收到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金所致。
(3)利润总额同比亏损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经营性利润有较大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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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与同期比收取现汇增加,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减少,经营活动流入现金增长大于经营活动流出现金增长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金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建设项目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同期减少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归还贷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军
2012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2—01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4月21日在南通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大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史献平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绩效年薪考核与支付的议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方案》;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金华为公司审计部经理。
宋金华,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历任本公司政治处副主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开发区分公司党支部书记、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南沈科技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授权总经理薛健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沈科技”)为江山股份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178.297万元,法人代表薛健。
南沈科技原注册地位于南通市港闸区,根据港闸区政府整体用地规划,该公司已搬迁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6号。
根据工信部的相关要求,农药企业生产地址变更,在行政审批上视同新建企业。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农药制剂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
根据公司对南沈科技的发展定位,未来南沈科技作为公司的农药剂型研发、生产基地,将在公司新剂型开发、剂型生产、对外加工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已对南沈科技的资金实施集中管理,后续随着南沈科技搬迁至公司新区,将更加有利于统一管理与整体协调。
考虑到满足南沈科技后续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以现金方式对南沈科技增加注册资金821.703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