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 (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为86,67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新股投资风险做出以下特别提示: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4月17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并将根据网下、网上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发行价格。整个定价过程及定价结果由上述参与主体自主决定和风险自担。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表明其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否则不应参与申购。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2年4月20日(T-3日)完成。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9.30元/股-9.80元/股。
6、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沪深全市场行业滚动市盈率(以行业所有上市公司在2012年4月20日收盘后的总市值除以其2010年第四季度与2011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之和计算得出)、沪深全市场行业静态市盈率(以行业所有上市公司在2012年4月20日收盘后的总市值除以其2010年度净利润之和计算得出)分别为30.13倍、28.1倍。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发行后市盈率为24.47倍-25.79倍,低于行业滚动市盈率14.40%-18.79%,低于行业静态市盈率8.22%-12.92%,但仍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量为55,296.71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区间(9.3元/股-9.8元/股)计算所募集的资金量为80,603.1万元-84,936.6万元,超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量25,306.39万元-29,639.89万元(超募比例为45.76%-53.60%)。
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入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80,296.71万元。为保证项目尽快实施,不因为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影响项目实施进程,发行人在项目建设总体规划时安排使用募集资金55,296.71万元进行项目投入,其余投资25,000万元通过自筹及银行贷款方式解决。发行人已启动该项目建设,截止目前通过向银行贷款和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了项目建设进程。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出部分首先用于偿还本项目银行贷款,以提高项目收益。如果偿还本项目银行贷款后有余额,将用于补充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如果补充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后仍有余额,将用于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上市后发行人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整体战略规划,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合理使用本次发行超募资金,董事会将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现金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不仅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严峻挑战,而且短期内如果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以及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包销措施: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当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下,申购不足部分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认购,上述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足额认购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将由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9、累计投标询价结束后,如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于2012 年5月2日(T+3日)向参与网上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退还申购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10、发行人上市后所有股票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网下配售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12、发行人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特种电力电缆和特种仪表电缆,其主要原材料为铜杆等金属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铜杆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8.80%、78.57%和79.62%。报告期内,铜价波动剧烈,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前三个月铜价维持在3.00万元/吨左右。其后,铜价开始稳步回升,2009年底又回升到接近6万元/吨的高位,2010年以来一直在高位震荡,至2010年底铜价再次走高突破7万元/吨,2011年上半年铜价最高冲至7.50万元/吨,2011年12月又回落至5.6万元/吨左右。
发行人以成本加成作为定价方式,并根据订单需求量和生产安排采购铜。为降低铜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发行人主要采用“近期订单现货采购”、“签订开口合同(可调价合同)”、“远期订单远期点价”三种方式锁定利润。所谓“远期点价”是指与现货供应商签订远期供货合同,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盘面实时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未来时间交付的铜杆,通过点价方式把将在未来安排生产所需铜杆尽可能以订单价格锁定,减少铜价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利润的影响。
虽然发行人通过上述措施很大程度规避了铜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但仍无法规避铜价短期剧烈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铜价出现短期剧烈波动,将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13、发行人应收账款较大及流动资金限制业务发展的风险。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普遍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可能不断增加。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4,718.36万元、49,346.84万元和61,175.77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44.89%、33.33%和36.22%;发行人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4次、2.53次和2.29次,与其他上市电缆生产企业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相比较低。若发行人主要债务人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将对发行人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大量的应收账款占用了发行人流动资金,如后续流动资金不足则可能限制发行人业务进一步发展。
1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持有发行人62.596%的股份,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虽然发行人通过制订并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要求控股股东规范表决意见的决策程序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李广元先生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其所控制的股份对发行人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15、发行人市场竞争风险。目前我国电线电缆企业众多,行业市场集中度很低,价格战是主要的竞争手段,中低压电力电缆和普通电缆领域尤为明显。虽然发行人产品结构中,特种电缆所占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89%、86.17%和88.64%,特种电缆技术含量较高,竞争相对有序,毛利率较高,且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石油石化和发电企业等优质客户,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及其他企业的逐步加入,特种电缆领域可能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发行人可能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
16、发行人管理风险。发行人经过几年的发展,业已形成了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体系,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也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并且发行人在辅导阶段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制度,发行人内控体系更加完善、合理和有效。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人员规模等将迅速扩大,对发行人管理能力和水平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发行人管理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发展。
17、发行人技术风险 。随着特种市场对电缆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方面提出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电缆企业必须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保证产品的功能和特性符合客户不断变化的个性化需求。发行人目前拥有71项专利,并且掌握了辐照交联技术、同心导体生产技术、绿色环保型电缆生产技术、氟塑料耐高温电缆生产技术、硅橡胶电缆生产技术、绝缘双层一次性挤出工艺等多项先进技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特种电缆领域领先地位。发行人深知技术创新是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也将继续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努力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但是如果未来对研发投入不足,或者不能及时把握产品技术前沿发展方向,导致产品技术研发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求,发行人的发展可能会受到影响。
18、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核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和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特种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发行人发展战略制定的,并进行了详尽的可行性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发行人产品结构,增强发行人整体竞争实力,提高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对促进发行人持续快速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行业竞争格局变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确定因素等原因,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盈利水平。
19、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加权平均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4.58%、22.04%和19.88%,盈利能力较强。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净资产预计将大幅增长,由于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将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发行人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发行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为57,996.71万元,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为4,174.36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在短期内对发行人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但考虑到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及发行人未来的成长空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不会太大。此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利润率较高,且发行人管理层在项目选择上已作了详细研究和充分论证,募投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将使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大幅增加,抵消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带来的营业利润下降的影响。但如果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发行人则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1、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 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