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创业板·中小板
  • 12:专 版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路演回放
  • A4:市场·机构
  • A5:市场·动向
  • A6:市场·资金
  • A7:市场·期货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2012年4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B1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64版:信息披露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1-016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俞祖勋董事因公出差何晓华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朱德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银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4,363,225,055.794,289,322,048.38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262,014,934.353,185,175,356.292.41%
    总股本(股)426,050,000.00426,05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667.482.4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1,288,560,877.061,183,452,023.35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6,839,578.0665,535,553.631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8,390,831.79397,760,438.16-9.9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841.04-19.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17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175.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8%6.08%-3.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6%5.71%-3.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8,262.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99,3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91,044.71 
    所得税影响额-292,498.28 
    合计877,494.8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6,10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7,804,473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17,810人民币普通股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0,000人民币普通股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335,559人民币普通股
    张国栋313,48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4,952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81,200人民币普通股
    刘安让271,737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瑞申(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65,3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52,03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层面: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5.07 %(绝对额减少700.64万元),主要系本期使用票据背书给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1.40%( 绝对额减少629.1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9.24%(绝对额增加483.32万元), 主要系所属子公司增加的房屋建筑物款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5 %(绝对额减少6000万元), 主要系母公司归还到期的短期借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7.47%(绝对额减少2778.52万元), 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43.84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借款利息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74.34 %(绝对额增加18567.04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经销商保证金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1.88 %(绝对额增加407.71万元),主要系销售额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63.73%(绝对额减少1879.24元),主要系贷款减少使利息费用减少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8.63% (绝对额减少177.64万元),主要系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35%(绝对额减少1079.61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3.71%(绝对额减少454.95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1119.16万元),主要系所属子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返还减少所致;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6000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借款减少所致;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1540.04万元);主要系母公司收回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所致;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00%(绝对额减少4000万元),主要系公司需归还的到期借款减少所致;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8.98%(绝对额减少668.47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借款减少,应支付的利息减少所致;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2000万),主要系母公司本期减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所致;

    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项目: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三点七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发行新股募集到的权益资金所致;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三点三五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发行新股募集到的权益资金所致;

    母公司层面: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43.42%(绝对额增加89.36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的承兑汇票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1.40%( 绝对额减少629.1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3、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9.98%(绝对额减少10593.04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因销售增长而减少了存货库存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5 %(绝对额减少6000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归还到期的短期借款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7.26%(绝对额增加11642.79万元),主要系本期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购入产品未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8.22%(绝对额减少2154.81万元),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15.95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归还了借款,本期应支付的利息减少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00.89%(绝对额增加16824.22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经销商保证金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9.03%(绝对额减少1011.06万元),主要系预提的市场费用减少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0.00%(绝对额减少2000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责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7.57%(绝对额增加373.30万元),主要系母公司销售额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33.56% (绝对额减少1512.84万元),主要系贷款减少使利息费用减少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40.99% (绝对额减少1530.39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回收良好,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9.5%(绝对额减少482.84万元),主要系捐赠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绝对额增加310.92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7.97%(绝对额增加632.77万元),主要系母公司支付办公大楼土建工程款所致;

    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1000万元),主要系母公司收回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所致;

    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2000万),主要系母公司本期减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所致;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7%(绝对额减少402.43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借款减少,应支付的利息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谢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俞祖勋\公司其他股东承诺发行时所作承诺_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谢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俞祖勋\公司其他股东承诺_1.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谢宏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俞祖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50%。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_履行中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0.00%~~30.00%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4,905,774.8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在行业的大背景下,公司保持营业收入的增长所致。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