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创业板·中小板
  • 12:专 版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路演回放
  • A4:市场·机构
  • A5:市场·动向
  • A6:市场·资金
  • A7:市场·期货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 关于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信银行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年报全文及摘要中
    部分数据的更正公告
  •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审计署
    审计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情况的公告
  •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战略协议的公告
  •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2年4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B1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68版:信息披露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关于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信银行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年报全文及摘要中
    部分数据的更正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审计署
    审计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情况的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战略协议的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2—015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送红股比例及每股送红股比例

    每10股送股数10股
    每股送股数1股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35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215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4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2年5月7日

    ●现金红利到账日:2012年5月9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2 年 4月1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发放范围:全体股东。

    (三)本次利润分配以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211,0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10股红股、派发3.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送红股1,211,022,000股,派发股利423,857,700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422,044,000股,增加1,211,022,000 股。

    (四)代扣代缴税事项:

    1、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送红股与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代扣代缴所得税0.135元,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215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5元。

    2、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按照上述代扣代缴10%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0.215元进行派发。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 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135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 QFII 股东的红利所得税。

    三、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4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2年5月7日

    ●现金红利到账日:2012年5月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 年5 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一)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股票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二)除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办理领取现金红利事宜。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本次派送的红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送股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471,287,073+471,287,073942,574,146
    无限售条件股份739,734,927+739,734,9271,479,469,854
    合计1,211,022,000+1,211,022,0002,422,044,000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的每股收益

    按新股本2,422,044,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1.436元。

    八、咨询办法

    (一)咨询机构: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电话:0472-2207799

    (三)传真:0472-2207788

    (四)地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号

    (五)邮编:014030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