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划转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
批复的公告
关于国有股权划转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
批复的公告
201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2-00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划转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18号),现将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对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130,449,385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4.0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上述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1〕152号文批复(相关公告详见2011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该事项尚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股权划转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