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高庆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军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1,441,297,345.99 | 1,304,578,637.07 | 1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02,676,227.97 | 708,502,349.15 | -0.82% |
总股本(股) | 214,000,000.00 | 214,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8 | 3.31 | -0.9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77,412,621.43 | 50,817,781.65 | 52.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26,121.18 | -5,306,871.30 | -9.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3,210,604.19 | -176,679,805.66 | -9.3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90 | -0.83 | -7.5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7 | -0.025 | -8.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7 | -0.025 | -8.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3% | -0.79% | -0.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3% | -0.81% | -0.0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40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深圳市前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9,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红梅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国秋 | 365,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卢日铭 | 33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佛山市顺德区中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2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黎亮 | 29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菊芳 | 29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51,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鄢建人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姻 | 248,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16%,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减少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1.14%,主要是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签订湖南吉怀高速公路沥青产品购销合同。 2、公司与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用沥青采购№QC- LQ1标段沥青合同。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周红梅 | 受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创集团”)及本公司股东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长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前景”)及周红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10.00% | ~~ | 20.00%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92,342.1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董事会关于业绩变动、亏损、扭亏为盈的原因说明。如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应当予以声明并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分析。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庆寿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2-03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