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荀建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宏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宏 |
公司负责人荀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206,552,070.01 | 5,044,285,233.57 | 3.2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793,198,603.96 | 1,892,213,255.53 | -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69 | 3.89 | -5.1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1,325,855.61 | -250.3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3 | -178.5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901,423.38 | -98,901,423.38 | -175.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4 | -0.204 | -149.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2 | -0.202 | -102.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4 | -0.204 | -149.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7 | -5.37 | 减少12.3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3 | -5.33 | 减少12.2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80,840.00 |
所得税影响额 | 133,128.8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006.41 |
合计 | -617,704.7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4,83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陈龙海 | 36,571,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乐群 | 11,088,661 | 人民币普通股 |
毛培成 | 9,012,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荀建华 | 7,727,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63,88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长信银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棋铼 | 2,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国向 | 2,204,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盈 | 1,782,69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差异率(%)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1,991,045.20 | 80,315,000.00 | -97.52% | 公司本期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
预付款项 | 223,265,238.33 | 320,937,234.62 | -30.43% | 公司本期预付材料款减少 |
存货 | 720,902,766.24 | 554,128,251.37 | 30.10% | 本公司部分订单产品尚未交付所致 |
短期借款 | 2,118,994,567.94 | 1,617,067,470.48 | 31.04% | 本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本期资本化投入较大所致 |
预收款项 | 10,874,659.74 | 8,336,839.79 | 30.44% | 国内销售较同期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5,959,302.98 | 28,956,078.68 | -44.88% | 2011年年底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 |
应交税费 | -133,668,680.96 | -80,535,876.97 | 65.97% | 本期无应交所得所,留抵税额增减比率不大 |
应付利息 | 1,752,738.02 | -100.00% | 利息已支付 | |
其他应付款 | 16,247,458.35 | 33,036,260.47 | -50.82% | 咨询费已部分支付 |
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3月31日 | 差异率(%)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349,361,619.82 | 903,784,402.29 | -61.34% | 延续2011年欧元大幅贬值及欧洲政府扶持政策的不断下调,导致供货数量下降,导致整体收入下降。 |
营业成本 | 302,371,049.16 | 685,028,875.39 | -55.86% | 因本期产品销售下降所引起的成本下降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38,872.14 | 555,650.67 | -75.01% | 本期产品销售下降引起的教育费附加等税金的下降 |
财务费用 | -2,664,354.28 | -30,984,803.48 | -91.40% | 本期产品销售下降引起的外币结算业务减少,导致汇兑损益下降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60,505,855.62 | 451,829.69 | 13291.30% | 延续2011年欧元大幅贬值及欧洲政府扶持政策的不断下调,导致产品供应商大幅下调产品价格而计提的产品减值准备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0 | 1,990,853.86 | -96.99% | 本期收到财政补贴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840,840.00 | 532,898.64 | 57.79% | 本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173,975.47 | 31,579,029.43 | -96.28% | 本期利润减少所致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为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535,982.17 | 652,915,800.79 | -84.14% | 公司销售收入减少导致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7,192,010.97 | 516,070,715.88 | -57.91% | 公司销售收入减少同时导致采购量的减少,因此导致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629,992.39 | 63,686,565.05 | -84.88% | 公司本期利润的减少导致支付的税费较上年减少所致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808,415.76 | 13,630,543.03 | 544.20% | 本期公司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 | -100.00% | 本期未收到财政补贴款所致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424,936,172.91 | 1,041,254,917.84 | -59.19% | 本期所偿还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23,771,945.18 | 4,081,725.94 | 482.40% | 本期偿还的借款及借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 | 在取得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后3年(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是 | 是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30,442.01万元、34,890.26万元、36,658.39万元和33,892.46万元;除因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外,如果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目标资产的实际盈利数如低于净利润预测数,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每年的年度报告披露后,承诺方将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荀建华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出具《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其将在未来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资金往来,并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重组后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荀建华承诺:原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适用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 | 否 | 是 | |
其他 | 荀建华 | 承诺在成为海通集团的控股股东后将保证海通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 否 | 是 | |
其他 | 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起至3,300万股限售股按重组协议约定交付给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或按各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处置方式处置完毕前(“过渡期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时该3,300万股所代表的表决权将不参加投票、表决(若分期交付或处置,则除已交付/处置的部分外,剩余未交付/处置的股份在过渡期间所代表的表决权不参加投票、表决)。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152条和155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荀建华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