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本公司董事长孙丕恕、总经理王恩东、财务总监吴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资产总额(元) | 1,695,796,095.25 | 1,730,806,698.08 | -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17,336,673.63 | 1,113,500,113.14 | 0.34% |
总股本(股) | 215,000,000.00 | 215,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20 | 5.18 | 0.39%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元) | 426,654,893.16 | 348,994,632.89 | 2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36,560.49 | 36,407,328.70 | -89.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938,441.88 | -2,474,438.27 | -3,211.4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8 | -0.01 | -3,211.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8 | 0.1693 | -89.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8 | 0.1693 | -89.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4% | 3.45% | -3.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5% | 0.04% | 0.1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1,733.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11,1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422.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4,316.55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79 | |
合计 | 2,147,966.41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4,11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 103,87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47,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民生银行-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81,51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33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谭晓翔 | 1,680,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桂春 | 925,798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金斗 | 82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丽平 | 7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786,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希林 | 78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且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含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项目分析: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3.77%,主要系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及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9.13%,主要系海外销售业务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7.90%,主要系期初预收项目货款本期实现销售所致;
4、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3倍左右,主要系本期海外销售业务尚未实现出口退税所致;
5、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5,71%,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3.83%,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出口运费增加所致;
7、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0.42%,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07.59%,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9.56%,主要系上期确认济南市高新区地块收储收益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98.54%,主要系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出售价格不能低于公司董事会公告改革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120%(即7.46元)。若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已解除限售的股份自2009年3月7日起至2010年3月7日在股票二级市场的减持价格由不低于7.4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7.44元/股。 | 履行完毕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3月15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2-014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丕恕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收购浪潮北京5%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571万元的价格购买济南浪潮高新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的股权。(详见公司编号为2012-016号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孙丕恕、辛卫华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就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该议案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2-016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浪潮北京5%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571万元的价格收购济南浪潮高新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高新科技园) 持有的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北京)5%的股权。
浪潮高新科技园股东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集团)、本公司和山东浪潮租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5%、40%、15%。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浪潮集团,浪潮集团持有本公司103,878,900股,股权比例为48.32%,本公司与浪潮高新科技园同受浪潮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此次向浪潮高新科技园收购浪潮北京5%股权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就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济南浪潮高新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23日,公司营业执照号:370127000002205,税务登记号:370112750878293,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茂昌,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华阳路50号2号楼,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
浪潮高新科技园最近三年发展稳定,2011年营业收入为3,524.47万元,净利润为52.60万元,2011年末净资产为32,141.82万元。该公司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浪潮高新科技园持有浪潮北京5%的股权。浪潮北京成立于2002年2月6日,营业执照号110000003569921,注册资本为5,250万元,法人代表为孙丕恕,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2-1号C栋1层,公司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日用品、医疗器材(不含二、三类)、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工艺品、电子元器件、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浪潮北京股东为本公司和浪潮高新科技园,持股比例分别为95%、5%。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的鲁正信审字(2011)第0041号审计报告,截止2010年12月31日,浪潮北京总资产为20,188.04万元,负债为11,112.91万元,净资产为9,075.13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72,619.40万元,营业利润为992.38万元,净利润为1,077.8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0.32万元。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鲁正信审字(2012)第006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1年12月31日,浪潮北京总资产为16,969.72万元,负债为5,564.17万元,净资产为11,405.55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71,970.19万元,营业利润为2,174.76万元,净利润为2,330.4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0.32万元。
对于本次股权转让,本公司作为浪潮北京的原有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本次受让的该项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通过协议予以确认。经双方协商,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71万元,该笔款项于协议生效之日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汇入浪潮高新科技园指定的银行帐户。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双方盖章后生效。
(二)定价依据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鲁正信审字(2012)第006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1年12月31日,浪潮北京总资产为人民币16,969.7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405.55万元,上述转让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帐面值为人民币570.28万元。交易双方同意以浪潮北京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以人民币571万元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收购浪潮北京5%的股权须支付的款项系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的资源,保证公司资产和业务的完整性。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浪潮北京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浪潮高新科技园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郝先经、周宗安就公司购买浪潮北京5%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购买浪潮北京的股权,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与济南浪潮高新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鲁正信审字(2012)第0066号审计报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2-015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