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冯晓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凯臣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贾淑莉 |
公司负责人冯晓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凯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淑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973,919,995.93 | 4,225,902,512.48 | -5.9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496,626,371.28 | 2,379,141,123.79 | 4.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57 | 4.35 | 5.0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1,488,714.39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4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633,988.51 | 7,633,988.51 | -62.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4 | 0.014 | -62.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 | 0.011 | 1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4 | 0.014 | -62.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13 | 0.313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38 | 0.238 | 增加0.1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9,882.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39,65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122.3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6,412.4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5,526.41 |
所得税影响额 | -633,837.2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5,227.01 |
合计 | 1,826,284.7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7,31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8,174,824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253,398 | |
樊崇娇 | 2,932,440 | |
林元标 | 2,692,646 | |
余深华 | 2,666,000 | |
邓介 | 2,612,437 | |
许少冲 | 1,727,099 | |
陈延爱 | 1,683,011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614,000 | |
李军 | 1,448,038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期末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额 | 增减 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316,842,747.13 | 700,145,520.31 | -383,302,773.18 | -54.75 | 期末缴纳税款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资金所致 |
应收票据 | 2,220,000.00 | 4,432,237.16 | -2,212,237.16 | -49.91 | 期末子公司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01,000.00 | 10,001,000.00 | 期末债券回购尚未到期所致 | ||
应付票据 | 74,512,565.20 | 132,811,842.28 | -58,299,277.08 | -43.90 | 期末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
预收款项 | 159,802,246.13 | 332,097,961.68 | -172,295,715.55 | -51.88 | 期末将上期预收采暖费结转收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9,729,503.31 | 6,065,539.16 | 3,663,964.15 | 60.41 | 期末高管人员尚未全额领取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104,816,182.92 | 284,127,652.37 | -179,311,469.45 | -63.11 | 期末缴纳税款所致 |
报告期利润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 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财务费用 | -162,119.71 | 1,217,094.20 | -1,379,213.91 | -113.32 | 报告期子公司之间预收预付款项形成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116.25 | 23,331,469.33 | -23,355,585.58 | -100.10 | 上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
投资收益 | -165,772.83 | 118,536.41 | -284,309.24 | -239.85 | 报告期参股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469,594.86 | 541,831.92 | 1,927,762.94 | 355.79 | 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600.00 | 362,132.90 | -358,532.90 | -99.01 | 报告期子公司其他营业外支出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6,517,667.76 | 11,481,095.43 | -4,963,427.67 | -43.23 | 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报告期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 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488,714.39 | -65,483,224.90 | -176,005,489.49 | 报告期支付各项税费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09,858.13 | -14,065,633.91 | -30,944,224.22 | 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及国债回购支付现金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63,231.58 | -101,676,703.92 | 58,813,472.34 | 上期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现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在建工程进展情况
(1)阿城城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金都供热项目)
项目总投资17,096.50万元,一期投资8,000万元,二期投资9,096.5万元。至报告期末,一期累计完成投资7,929万元,二期累计完成1,999万元,其中本期完成投资337万元。
(2)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
项目总投资65,537.92万元,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32,977.61万元,其中本期新增投资2,180万元。
(3)阿城城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项目总投资32,346.07万元,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10,177万元,本期新增投资71万元。
二、收购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
为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需要。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价格的议案》,对原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作了调整。(相关公告见2011年12月10日临2011-019号,2012年3月15日临2012-004号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2年4月18日,工商执照变更已完成,至此,该项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 、哈尔滨东光直埋保温管厂诉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清算并给付投资收益款一案进展情况
2011年8月哈尔滨东光直埋保温管厂(原告)向黑龙江省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第一被告),请求对被告与原告合作开发的玄武花园小区建设项目进行清算并给付投资收益款1560万元,逾期违约金2,108,547.29元。第二被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于2011年11月13日第一次开庭,2012年2月14日进行了第二次质证并调解 。本案立案时将第一被告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00万元及其开发的哈尔滨市阿城区玄武小区1号楼B#2门、3门、6门、8门四套商服房查封。截止报告日,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派送现金红利,拟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 546,378,1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0元现金股利(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859,270,460.01元转入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有待于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晓江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