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戈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艾芬豪矿业(“艾芬豪”)注意到南戈壁资源有限公司(“南戈壁”)于2012年4月16日就蒙古矿产资源局(“矿产资源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公告。矿产资源局公告建议要求暂停南戈壁Ovoot Tolgoi煤矿执照下的勘探和采矿活动。公告中提到矿产资源局采取的行动与本公司和艾芬豪2012年4月1日签订的锁定协议(“锁定协议”)中拟议的部分收购南戈壁有关。
尽管目前拟议的交易完全符合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是蒙古政府已经知会了南戈壁、艾芬豪和本公司,蒙古政府正在考虑通过一项有关外商投资的新法案,以使得蒙古政府能够对外商投资进行评估。在这种情况下,各方了解到,蒙古政府考虑的关键问题中,包括了与外国投资者建立公平的转移定价机制和税务机制。各方同时了解到蒙古政府将以其他国家的法律先例作为其立法的参考。
本公司和艾芬豪也注意到了蒙古各利益相关人士在拟议中的交易公布后所做的各种表述,并表示本公司和艾芬豪愿意在蒙古政府和矿产资源局将来的相关进程中给予配合和协助。
本公司和艾芬豪确认,在满足锁定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同意在2012年7月5日或之前发出收购要约,随后收购需要在要约发出后的36天之内完成。本公司确认目前的意向是大致在7月5日发出要约并且在8月10日完成对所有已托存股票的收购。本公司同时确认不会在2012年6月28日前发出要约。按照锁定协议的要求,艾芬豪需要在本公司发出要约后的10日内将其股票予以托存以接受本公司要约。但是,本公司完成拟议中的交易的一个条件是,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均依令本公司满意的状况予以获得。除非且直至该等监管批准均已获得,否则本公司可以撤销要约(这种情况下,所有托存的股票都将返还给原股东),或者将要约的期限延长至要约日起180天,从而完成审批程序。本公司确认,在获得蒙古政府的监管批准(如有),以及锁定协议规定的其它监管和条件的批准和锁定协议规定的其它条件的满足或豁免之前,本公司不准备收购要约下的股票。
在南戈壁的交易完成之前,如果蒙古政府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案,本公司和艾芬豪将与蒙古政府合作,确保该法案下的所有要求得以满足。
本公司有意充分利用自己在金属和矿业界已有的地位,来进一步改善南戈壁的煤炭运营。在与南戈壁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本公司承诺在完成要约后,为南戈壁及其股东之利益,提供支持性服务来进一步发展南戈壁。本公司相信本次交易会为蒙古和蒙古矿业界带来利益,同时也会帮助加强中蒙两国间未来的经济利益和合作。
关于本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的铝业与矿业公司,其总部设于北京,于上海 (601600.SH)、香港 (2600.HK) 和纽约 (ACH.US) 上市。在本公司雄厚的铝业综合实力以及于中国铝业市场中的领先地位之外,本公司也开始从事其他增长型的矿业业务。本公司现任主席和首席执行官为熊维平先生,现任总裁由罗建川先生担任。
关于艾芬豪
艾芬豪(纽交所、纳斯达克及多伦多交易所代码:IVN)是一家国际矿业公司,其业务主要位于亚太地区。艾芬豪的资产包括了:在蒙古南部Oyu Yolgoi铜金银矿开发项目中66%的权益;蒙古煤炭矿业企业南戈壁资源公司(多伦多交易所代码:SGQ;香港联交所代码:1878)中58%的权益;在铜金矿矿业企业艾芬豪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交易所及多伦多交易所代码:IVA)中59%的权益,艾芬豪澳大利亚同时还在发展钼铼矿的勘探;以及在Altynalmas Gold 公司,一家在哈萨克斯坦斯坦开发Kyzyl金矿项目的私营公司,中50%的权益。艾芬豪的股票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及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同时挂牌交易,其代码均为IVN。
关于南戈壁
南戈壁(多伦多交易所代码:SGQ,港交所代码:1878)是一家煤炭企业生产和开发二叠纪时代在蒙古南戈壁区的焦煤和动力煤煤田。公司的主力煤矿敖包特陶勒盖现已在产并向中国客户供应及销售煤炭。公司计划向亚洲市场提供广泛的煤炭产品。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