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2-00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1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2年4月23日在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分别为徐勇辉、梁志坚、白炳辉、夏军民、马洁;独立董事宋岩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夏军民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安涛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勇辉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383,842.2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8,138,384.23元。201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8,740,276.77元,公司拟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44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含税),共派现金88,200,000.00元。201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内容见201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
5、公司与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徐勇辉、梁志坚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内容见公告编号为临2012-005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6、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完成工作底稿,形成审议依据。公司董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加强对重点控制活动的管控,继续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8、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2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2012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55万元(含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董事会在发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连续提供7年审计工作服务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和审计人员进行年报审计沟通中,交流渠道畅通,交流内容详实,审计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回复我们提出的问题,并按照我们的建议进行完善和修订,也能及时满足我们对报告的阅读审定。为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9、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调整公司2010年年报相关数据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内容见公告编号为临2012-006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上述一、二、三、四、六、七、八、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2-005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2012年度公司向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玻璃酒瓶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在进行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时,关联董事徐勇辉、梁志坚予以回避。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玻璃酒瓶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必需的包装原材料,而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所在地区规模最大、质量最好的玻璃瓶供应商,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进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实际控制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晶莹玻璃公司)39.74%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之规定的情形,此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2011年,公司与晶莹玻璃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42.67万元,占公司同类交易的5.97%。根据公司2012年制定的销售目标,公司预计2012年向晶莹玻璃公司采购玻璃酒瓶金额在2,000-3,000万元之间。
由于白酒市场变化的影响,使本公司所需玻璃酒瓶的外形、容量变化很快,所以本公司无法在年初签订常年的购销协议。
3、公司2012年度拟执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经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徐勇辉、梁志坚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宋岩、马洁、夏军民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94.08万元,本公司实际控制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9.74%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注册地点伊宁市巴彦岱铁厂沟;法定代表人李超;主要经营瓶罐玻璃制品及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等。
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3.79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值为704.40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净资产5%或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金额预计:2,000-3,000万元
标的物:玻璃酒瓶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该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采购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玻璃酒瓶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另外从2011年全年的采购金额来看,随着公司下属玻璃公司扩建工程的完工、产能的释放,关联方采购金额有下降的趋势,其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也在下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函及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12-006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陕SJ[2011]155号审计报告,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陕SJ[2012]325号审计报告,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的财会便[2011]7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对2010年年末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事项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11年12月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根据其余额性质在资产负债表进行列示。其中,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本解释发布前应交税费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列报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应交税费期初借方余额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入其他流动资产)。
二、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调整后的财务指标
公司已经披露的2010年资产负债表期末相关数据与此次经调整后的2010年期末相关数据的比较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10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98,779.22 | 0.00 |
应交税费 | 98,169,490.74 | 72,070,711.52 |
资产总额 | 1,840,785,006.18 | 1,814,686,226.96 |
负债总额 | 755,755,552.14 | 729,656,772.92 |
三、调整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涉及调整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陕SJ[2012]325号审计报告,调整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涉及调整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进行信息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伊力特2011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调整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了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调整公司2010年年报相关数据的议案》。公司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也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一致同意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公司2010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数据。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2-00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1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2年4月23日在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积萍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与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决议,每笔交易履行时均单项签订了协议或合同,交易程序透明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控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重点控制活动的控制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现状。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调整公司2010年年报相关数据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财政部于2011年12月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司对2011年财务报表中应交税费期初借方余额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入其他流动资产期初数26,098,779.22元。以上调整将影响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列示的其他流动资产、应交税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四个科目的期初数据。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的上述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的要求,是合理、审慎的。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2-00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1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2年4月23日在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分别为徐勇辉、梁志坚、白炳辉、夏军民、马洁;独立董事宋岩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夏军民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安涛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勇辉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摘要内容见201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
2、聘任陈双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宋岩、马洁、夏军民对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提名程序: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上述同志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
3、向全资子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的议案(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内容见公告编号为临2012-009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4、拟投资建设伊力特职工培训中心的议案(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改善公司长期培训环境,公司出资4000万元向新源县人民政府购置新源县二中北校区土地及办公楼、职工宿舍等资产,作为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所购土地面积49133.58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12231.68平方米。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临2012-009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增资6000万元;
2、投资金额和比例:物流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次增资6000万元,增资扩股完成后,物流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0万元,公司出资额仍占物流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计划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增资扩股完成后物流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持有物流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012年4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宋岩因出差原因未能参加会议,授权独立董事夏军民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安涛因出差原因未能参加会议,授权董事徐勇辉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全资子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的议案》,上述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向全资子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该公司注册地点为伊宁县,增资前注册资本9000万元,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出资额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物流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并运营公司的铁路物流项目,项目于2009年9月正式动工建设。建设项目包括铁路专运线及物流园区,计划年营运能力近期为60万吨、远期为150万吨,投资估算总额为1.5亿元。截止2012年3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伊宁东站站场改扩建、专用线建设、线路改迁、土地征迁、围墙、办公楼、综合楼等工程,共计投资9621.88万元。目前尚需一些配套项目需要完善,预计需要投资5379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次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6000万元,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出资额占物流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同时该出资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99%,公司将安排专人办理物流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在地伊犁地区是新疆粮、油、畜产品和糖料基地,水土光热资源丰富、矿产资源种类齐全,多年来,由于当地交通基础设施的落后,资产开发受到了限制,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随着国家重点项目精伊霍铁路工程的全线通车,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将不断得到改善,运输需求也将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本公司依托国家重点项目精伊霍铁路的建设,成立物流公司建设铁路物资流通专用线及物流园区项目,此项目是公司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预计2013年公司所在地的工业产品与原料依靠铁路的运输量将达到60万吨,这将提高物流项目的盈利能力,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运营及技术风险:物流管理从仓储、运输、搬运、装卸等环节都存在运营风险。同时因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而引起的风险。如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造成信息不完整,不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货物信息查询服务等。
为降低运营管理的风险,铁路专用线的运营管理,公司通过委托国铁进行代管的方式,实现强强联合,降低投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物流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对目标客户走访、定位,确定物流服务需求企业,经过与合作企业不断沟通,签订长期物流服务合同,发展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定期进行沟通,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高物流服务质量,以巩固合作模式的稳定性、防范风险。
技术方面,公司物流项目拟采用“现代物流计算机管理系统”,涵盖从仓储合同管理、客户信息管理、仓库内部组织管理及员工管理、出入库管理、库存管理主站务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流在项目物流的风险管理中的反馈和控制作用,及时权衡利弊,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减少风险,增加效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