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2-006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张宪华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7,649,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47,629,5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0股反对;19,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
2、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47,629,5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0股反对;19,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
3、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47,629,5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0股反对;19,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
4、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47,629,5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0股反对;19,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
5、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7,629,5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0股反对;19,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
6、关于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众环审字(2012) 472号《审计报告》,对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验证,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15,661,319.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072,548.66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4,414.9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5,199,453.29元。经研究决定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基于公司2012年将自筹资金开发新的商业地产项目,同时现有项目的配套与完善也需要资金,董事会建议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适时启动新项目的建设与开发。
同意47,629,5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0股反对;19,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营范围中增加“IT产品、办公用品、展览道具、保健品、数码影像制作、婚纱、礼服、饰品租赁及婚庆礼仪服务”等项目,《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增加相应内容。
同意47,649,1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 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一年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2011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38万元。
同意47,629,5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19,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0股弃权。
三、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瑞、方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汉商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