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马兴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许冬瑾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庄义清 |
公司负责人马兴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冬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义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151,509,051.32 | 15,237,494,549.99 | 6.0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652,154,900.35 | 9,246,293,785.14 | 4.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390 | 4.205 | 4.4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7,700,727.73 | -65.7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04 | -65.6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4,554,841.35 | 404,554,841.35 | 69.0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4 | 0.184 | 68.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3 | 0.183 | 67.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4 | 0.184 | 68.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8 | 4.28 | 增加0.8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7 | 4.27 | 增加0.8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38,593.21 | 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78,160.52 | 捐赠支出 |
所得税影响额 | -477,774.24 | 所得税影响 |
合计 | 1,282,658.4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2,39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 | 666,662,674 | 人民币普通股 |
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 | 46,557,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46,557,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冬瑾 | 46,557,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3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燕君 | 34,918,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6,738,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192,25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加额 | 增减率 |
1 | 应收票据 | 24,740,813.05 | 102,060,104.74 | -77,319,291.69 | -75.76% |
2 | 应收账款 | 891,067,625.80 | 675,733,413.28 | 215,334,212.52 | 31.87% |
3 | 在建工程 | 2,270,911,151.62 | 1,593,380,685.76 | 677,530,465.86 | 42.52% |
4 | 长期待摊费用 | 40,157,214.20 | 28,018,278.48 | 12,138,935.72 | 43.33% |
5 | 短期借款 | 1,3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 |
6 | 预收款项 | 253,662,258.63 | 145,939,948.25 | 107,722,310.38 | 73.81% |
7 | 应交税费 | 11,806,828.18 | -25,688,206.81 | 37,495,034.99 | 145.96% |
8 | 应付利息 | 126,159,840.54 | 86,513,715.58 | 39,646,124.96 | 45.83% |
9 | 其他流动负债 | 1,630,000.00 | 2,880,000.00 | -1,250,000.00 | -43.40% |
序号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加额 | 增减率 |
10 | 营业收入 | 2,551,434,522.45 | 1,390,726,603.42 | 1,160,707,919.03 | 83.46% |
11 | 营业成本 | 1,842,185,577.66 | 938,830,207.42 | 903,355,370.24 | 96.22% |
12 | 销售费用 | 83,852,993.53 | 52,972,003.02 | 30,880,990.51 | 58.30% |
13 | 管理费用 | 80,974,938.12 | 49,640,910.55 | 31,334,027.57 | 63.12% |
14 | 财务费用 | 72,288,819.36 | 39,251,718.17 | 33,037,101.19 | 84.17% |
15 | 营业外支出 | 887,812.12 | 3,014,911.91 | -2,127,099.79 | -70.55% |
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4,554,841.35 | 239,305,457.67 | 165,249,383.68 | 69.05% |
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700,727.73 | 665,436,393.22 | -437,735,665.49 | -65.78% |
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2,205,363.83 | -134,818,549.95 | -707,386,813.88 | -524.70% |
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204,919.44 | 3,652,449,183.88 | -3,384,244,264.44 | -92.66% |
1.应收票据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应收票据结算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大幅度增长相应增加应收账款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工程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办公楼装修所致。
5.短期借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6.预收款项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预收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应交企业所得税较年初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利息和公司债券计提利息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政府补助项目完工结转所致。
10.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所致。
11.营业成本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大幅度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12.销售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销售费用相应增加及公司加大广告费投入所致。
13.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14.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和公司债券的利息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原因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大幅度增长,支付的采购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原因系报告期工程投资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配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1,00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722,241,354.80元,占投入72.22%。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2.康美中医院工程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60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776,954,188.27元,占投入129.49%。目前项目已进入内部装修。
3.深圳办公楼工程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18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238,758,185.30元,占投入132.64%。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4.信息化网络系统升级改造及电子商务平台工程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8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24,177,767.03元,占投入30.22%。
5.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
公司预算投入1,50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966,703,918.07元,占投入64.45%。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6.甘肃定西中药材现代仓储物流及交易中心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1,10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88,442,500.00元,占投入8.04%。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7.中药饮片和保健食品规范化等生产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60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70,594,846.00元,占投入11.77%。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8.吉林人参产业园基地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40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314,183,840.05元,占投入78.55%。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9.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30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75,627,478.48元,占投入25.21%。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10.阆中医药产业基地基建工程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300,000,000.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62,873,005.95元,占投入20.96%。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11.成都康美中药饮片生产基地工程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221,082,384.00元投资该项目,工程累计投入289,208,255.87元,占投入130.81%。目前项目已完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兴田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2-005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8康美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08康美债”按票面金额从 2011 年5月8日起至 2012 年5月 7日止计算年度利息,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0.8%;
2、每手“08康美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8元(含税);
3、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2年5月7日;
4、除息日为 2012年5月8日;
5、兑息日为 2012年5月8日。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8年5月8日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至 2012年5月7日将满四年,根据《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与《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公司债券利息每年兑付一次,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
按照《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本期“08康美债”的票面利率为 0.8%。每手“08康美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8元(含税)。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2年5月7日;
2、除息日为 2012 年5月8日;
3、兑息日为 2012 年5月8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截止2012 年5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康美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根据《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本期“08康美债”的利息支付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08康美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期利息。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08康美债”的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债权持有人可于兑息日后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款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各付息网点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08康美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 2008年5月 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五、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0663)2917777—8006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