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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卢楚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碧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秋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资产总额 (元)833,285,631.96825,267,143.99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26,606,260.39518,266,242.61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895.801.5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128,213.96532.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9575.00%
     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50,222,829.27126,710,234.8418.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456,206.0410,450,587.96-19.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460.1403-32.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460.1403-32.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3.88%-2.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6%3.54%-2.0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458.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63,332.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837.30 
    所得税影响额-148,906.82 
    合计843,805.2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31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乌鲁木齐曜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2,940,300人民币普通股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97,000人民币普通股
    佛山市顺德区中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3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晓芬314,300人民币普通股
    舒志兵192,679人民币普通股
    金继生156,795人民币普通股
    刘伯新150,000人民币普通股
    黄飞144,260人民币普通股
    陈振安143,740人民币普通股
    刘淑华143,35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26,136,0000026,136,000首发限售2014-2-14
    乌鲁木齐曜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9,602,0002,940,300016,661,700首发限售2012-2-14
    金岸有限公司16,500,0000016,500,000首发限售2014-2-14
    佛山市顺德区南方电缆实业有限公司3,102,000003,102,000首发限售2014-2-14
    佛山市顺德区中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60,000330,0000330,000首发限售2012-2-14
    香港诺鑫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首发限售2013-1-8
    合计67,000,0003,270,300063,729,7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数减少了82.23%,主要是公司以承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数减少了39.56%,主要是设备、材料采购及时结算发票;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数增加了126.23%,主要是应收出口退税增加;

    4、报告期末长期摊待摊费用较年初数增加了76.33%,主要是公司新产品量产,投入模具费用增加;

    5、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数增加了79.65%,主要是公司市场需求扩大,预收国外客户模具款增加;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数增加了40.50%,主要是应付未付2011年员工年终薪酬;

    7、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较年初数减少了32.57%,主要是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19.08%。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1.24%,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增加、技术研发费用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08.4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大,退税款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85.1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设备采购及厂房建设减少所致;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977.6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借款以及上年发行股票的影响。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22.28万元,同比增长18.56%;实现营业利润895.58万元,同比减少20.28%;实现利润总额994.85万元,同比减少19.08%,净利润845.62万元,同比减少19.0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946元,同比减少32.57%。

    2、2012年第一季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12年经营计划,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了安全生产、稳健经营,积极推进内控规范实施工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主营业务发展和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市场拓展方面:福特、克莱斯勒、宝马、奔驰等主要客户对公司的生产订单逐步增加,公司需进一步扩大产能的建设,力争实现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募投项目建设方面:公司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继续稳步推进《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产建设项目》、《轻合金精密成型工程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增强项目实施和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资金和资源的使用效率,项目进展平稳、有序;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第二期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产建设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薪酬管理工作,完善考核激励制度,落实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同时积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投入和管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夯实人才基础,增强企业活力、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

    内部控制规范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机构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试点实施工作,制定并公布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监管部门等方面的关系管理工作,做好投资者调研的接待、记录及档案保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管理。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提升工作质量,全面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主要风险因素分析及应对措施

    管理水平制约:随着公司登陆创业板,募集资金的大规模运用及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发生巨大变化,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较大的挑战。如何建立和强化一支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有序的保证公司的发展,确保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是我们公司一直努力的目标。因此,2012年公司各部门需共同努力,帮助公司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生产运作的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有力地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人力资源约束:随着公司的快速成长,公司规模将会迅速扩大,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为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持续的市场创新与技术创新能力,巩固与保持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公司需要引进与储备大量的人才,因此公司面临着人力资源保障压力。因此,根据2012年的经营目标,人力资源部应大力引进人才、继续加强人员培训、继续强化绩效考核,保证经营团队的稳定,努力完善企业文化建设,确保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的观念、知识、执行力等跟上变化的环境,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核心团队,确保公司完成新的经营目标。

    税收优惠条件的制约:公司于2009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为2009年-2011年,共三年。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在2012年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复审情况将会在后续公告。

    4、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金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曜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356.68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36.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065.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产建设项目20,600.0020,600.000.0020,604.27100.02%2012年12月31日4,777.40
    轻合金精密成型工程中心建设项目2,000.002,000.000.00101.505.08%2012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2,600.0022,600.000.0020,705.77--4,777.40--
    超募资金投向 
    (第二期)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产建设项目8,656.688,656.681,336.922,259.9626.11%2014年02月28日1,717.86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2,100.002,100.000.002,100.0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0.000.000.003,0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756.6810,756.681,336.927,359.96--1,717.86--
    合计-33,356.6833,356.681,336.9228,065.73--6,495.2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总投资     18,535 4,140  7,350   6,586  459

    本报告期内,第二期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产建设项目已投入1,336.92万元,累计投入2,259.96万元,实现效益1,717.8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2011年3月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且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78.9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业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3月5日出具(2011)羊专审第20706号《关于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审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1、公司于2011年3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超募资金已于2011年9月7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账号:10618800165570)。公司已按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借出和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2011年10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于2012年4月10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12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无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31,448,205.8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3,144,820.5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4,185,130.14元,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2,488,515.38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337,212,336.64元。

    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8,9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共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880,00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合同。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四)其他重大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及借款合同正常履行。

    1、销售合同

    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多批次小批量采购,根据这一行业特点,按惯例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性协议,将产品的质量、销售价格、运输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进行了框架性约定,客户在每次具体进货时通过订单详细规定相应事项。根据此行业特点及合同的履行金额大小,现对公司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进行如下披露:

    (1)2004年3月29日,肇庆鸿特与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签订《零部件交易基本合同》(合同编号:NO.2004 WDHAC/L020(PPS)),该合同为基本框架合同,适用于肇庆鸿特与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之间有关零部件的各项交易合同。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但在期满2个月之前任何一方均无任何意思表示时,则合同应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2)2006年8月28日,肇庆鸿特与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签订《零部件交易基本合同》(合同编号:NO.06 DHEC/PL009),该合同为基本框架合同,适用于肇庆鸿特与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之间有关零部件的各项交易合同。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但合同约定在距离合同期满的2个月以前双方均无任何意思表示时,则合同应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3)2004年1月1日,肇庆鸿特与福特汽车公司(FORD MOTOR COMPANY)签订《生产采购全球性条款与细则》(GLOBAL TERMS AND CONDITIONS),肇庆鸿特向福特汽车公司及其全球子公司提供相关产品,该协议为基本框架协议,具体以采购订单的产品为准(主要是变速箱壳体、汽车发动机前盖),首期有效期从生产采购订单注册的生效日期开始至下一公历年的6月30日终止,若双方均未发出不续期通知,生产采购订单将连续自动续期12个月。

    (4)2005年11月14日,肇庆鸿特与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签订《生产采购通用条款和细则》,肇庆鸿特向该公司提供汽车零部件,该合同为基本框架合同,具体的采购数量及发货时间以生产采购订单为准。合同的首期有效期从“生产采购订单”注册的生效日期开始12个月内有效,若任何一方未发出不续期通知,“生产采购订单”将于上一订单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自动续期12个月。

    (5)2006年9月1日,肇庆鸿特与康明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肇庆鸿特向该公司提供汽车零部件,该合同为基本框架合同,具体的采购数量及发货时间以生产采购订单为准。合同的有效期至2009年7月31日,本合同可以顺延,本合同的顺延必须在本合同到期前以书面形式完成。在该合同到期前,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但是,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仍在按该合同的约定进行交易。

    2、采购合同

    (1)2012年1月3日,公司与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编号:HJ2012010301),公司向其采购铝合金,总价款人民币353万元。

    (2)2012年1月17日,公司与广东华劲金属型材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编号:2012011201),公司向其采购铝合金锭,总价款人民币344万元。

    (3)2012年2月3日,公司与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编号:HJ2012011601),公司向其采购铝合金,总价款人民币534万元。

    (4)2012年2月15 日,公司与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编号:HJ2012020201),公司向其采购铝合金,总价款人民币540.40万元。

    (5)2012年2月23日,公司与肇庆市鼎湖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广东省标准施工合同——厂房一(扩建)》(编号:2012020801),由其为公司建造厂房,总造价3,137,960元。

    (6)2012年3月2日,公司与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编号:HJ2012022101),公司向其采购铝合金,总价款人民币352万元。

    (7)2012年3月7日,公司与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编号:HJ2012022901),公司向其采购铝合金,总价款人民币539万元。

    (8)2012年3月20日,公司与广东华劲金属型材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编号:2012032001),公司向其采购铝合金锭,总价款人民币345万元。

    3、借款合同

    (1)2011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04346911400022D000),本公司将其拥有的机器设备(加工中心、压铸机等)抵押给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为30,000,000.00元。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就上述机器设备抵押事宜在肇庆市工商局鼎湖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号:0758鼎湖0020111230019号)设备原值为23,559,059.75元。

    2012年1月13日,本公司以上述抵押物共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合同编号:04346911400022C000)。

    (2)2012年2月29日,本公司与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SD1661201200002),本公司将其拥有的机器设备抵押给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用于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自2012年2月29日至2016年12月4日止与本公司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权,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为13,000,000.00元。本公司于2012年3月2日就上述机器设备抵押事宜在肇庆市工商局鼎湖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号:0758鼎湖0020120302004号)设备原值为26,380,100元。

    2012年3月2日,本公司以上述抵押物共向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借款1,300万元(借款合同编号:PJ1661201200010)。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2012年4月26日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2-025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