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3 公司负责人曹恩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吉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莉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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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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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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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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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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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
4.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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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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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会报告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概要
2011年度,医药行业市场竞争仍趋激烈,面对原材料及能源价格上涨、人力资源成本增加等多重压力和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医药行业的政策变化,紧紧围绕国家医改重点发展基层的医改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稳健经营方针,不断深化营销网络,抓好各品种的销售工作,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优化成本控制,中成药业务取得了稳步增长。
2011年是吉林省实施振兴人参产业工程的第二年,也是全面推行《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的第一年。在政策导向、资金扶持等多重力量推动下,吉林省人参产业呈现出多年未有的好形势。特别是,卫生部2010年批准吉林省开展人参“药食同源”试点工作,首次批准了“人参可以用于食品”,大幅度拓宽了人参产业的市场空间,国内需求增大,国际市场需求有增无减,人参价格理性回归,公司人参产品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76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4.40%;营业利润19,346.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4%。利润总额23,278.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29.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研发方面:为加强人参产业精细化、科学化发展,公司与通化市政府、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共同合作,于2011年2月底成功绘制出人参基因组图谱。公司于2011年10月22日~24日,在长春南湖宾馆承办了“2011国际基因组学大会”。此次会议的召开,促进了国内外基因组科学交流,展示了我国在基因组科学研究方面的实力,推动了公司投入人参基因组图谱研究的影响力,提高了我国在国际基因组学研究中的地位。亦充分提升了吉林省基因组科学研究以及基因组转化研究的整体水平,为将吉林省打造为国际化医药生物产业基地及振兴吉林省人参产业提供了必要的科技支撑。
2011年获批人参食品试点品种41个,完成了人参果蔬酵素、红参苹果饮品、人参枸杞醋饮、人参枸杞苹果饮规模化生产转化。
2、生产方面:在生产管理中加强计划生产,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管理理念,实现了全年生产的安全运行,确保了公司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对于公司的人参加工,进行了预期管理,安排各子公司根据公司人参加工计划进行厂房设备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储备,工艺文件制定、岗位培训等工作,做到了有备而战。在人参加工生产过程中实施GMP管理,在各子公司推行计件工资管理模式,既控制了成本,又保证了人参加工的质量。
3、销售方面: 2011年,公司根据产品特性、目标客户群的不同,建立了以事业部为主体的管理系统。在公司统一的销售战略体系中,发挥各自事业部的独立管理积极性和能动性,更加细化、专业化服务。
4、规范内部治理方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要求进行自查,发现、总结、整改问题,使公司在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得以加强。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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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85,202,104.28元,增加44.40%,主要是由于公司2011年度中成药销售在保持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同时积极开拓人参销售市场,致使人参系列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2)营业成本: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4,974,745.35元,增加46.5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同时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28,495.09元,增加79.74%,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致使以增值税为计提基数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较上期增长较大所致。
(4)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3,385,595.54元,增加42.76%。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各项销售费用增加幅度较大,如业务宣传及广告费用、差旅费、运输费、办公费等所致。
(5)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134,704.12元,增加84.47%,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各项管理费用如技术开发费、会议费、办公费、租赁费、折旧等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所致。
(6)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7,872,513.44元,增加107.66%,主要是由于公司短期借款使用时间本期较上期较长承担利息较多,同时银根紧缩不断加息,致使财务费用较上年变动较大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8,155,757.13元,增加2,182.64%。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较大,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8)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4,243,294.89元,增加199,162.78%。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所致。
(9)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983,674.61元,增加921.74%。主要原因是随着本期销售收入的增长,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较大所致。
§6 财务报告
6.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1年9月14日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通名称预核内字[2011]第1101169113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根据通化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11日出具的通会师验字[2011]第318号验资报告,子公司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取得了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号为220500000026499。
根据2011年11月14日取得的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吉名称预核内字[2011]第110203444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吉林分所于2011年12月2日出具的中准吉验字[2011]005号验资报告,子公司吉林紫鑫人参销售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7日取得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号为220000000178039。
6.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分析和说明: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事项一:审计报告认为报告期内紫鑫药业购入野山参8,299.75克,财务报表列报金额136,439,000.00元,其中91,439,000.00元的野山参未取得采购发票,占期末资产总额的3.28%,由于此部分野山参未获取合规入帐凭证,加之野山参货品的特殊性,目前尚未形成公开的令人信服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亦无价值认定权威机构或部门,因此我们无法判定公司对该等存货认定的恰当性。
董事会说明:野山参做为人参产业不可或缺的顶级产品,是公司人参产业中的亮点,由于其产量的日益减少,更加显示其珍贵性和稀缺性。公司自进入人参产业,已取得精深加工人参产品文号,涉及几大系列、几十个品种。未来将谋求在全国各地开设连锁营销店,故2011年公司购入野山参用于连锁营销店。因为野山参货品的特殊性,当地税务部门也在积极寻找野山参公允价值的认定,在取得公司采购野山参价格合理性的认定后将为公司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公司董事会已责成公司管理层同野山参客户及需求者联络,尽快完成销售,以实现野山参公允价值的认定。
事项二:审计报告认为报告期内紫鑫药业购入在地参135,760丈,财务报表列报金额82,488,960.00元,其中104,003丈(账面价值66,087,650.00元)的在地参林地系转让方从其他林地持有人处转包再与紫鑫药业签约而来。由于林地承包协议具有口头性和协议不完备性,我们对此部分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紫鑫药业的在地参权属存有疑虑,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公司对该等在地参存货认定的恰当性。
董事会说明:由于吉林省振兴人参产业政策的深入和发展,人参需求不断增加,为了保证未来公司能够获得持续的原材料供应,2011年公司购入在地参135,760丈,财务报表列报金额82,488,960.00元。由于人参行业发展不规范,参农种植人参的用地只是从他人手中购买几年的临时使用权。
公司购买的在地参已经取得的手续有:人参种植承包合同,林参间作协议书,林地状况登记表,林地承包证明,国有林区养参批准证,林参间作造林调查设计,林参间作地设计图,人参种植承包合同,使用林地许可证以及开垦参地时的罚款收据等证明,来证明参地的所有权问题。公司将责成公司法律部门完备在地参权属问题。
二、导致强调事项的事项
审计报告认为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九、其他重大事项”所述,紫鑫药业2011年10月21日第2011-052号临时公告,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10月19日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对紫鑫药业下发了《调查通知书》,开始对紫鑫药业进行立案稽查,截至目前稽查工作尚未结束。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说明:2011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1223号)。因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总队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对于上述稽查事项,公司已于收到《调查通知书》当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稽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2),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受到稽查事项的相关影响。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对公司的调查工作,并对相关调查事项进行认真自查。截止本说明报出日,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无结论性意见。对于调查事项的进度及结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6.5 对2012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