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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曹恩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吉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莉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2,876,346,254.472,789,164,038.40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817,409,517.111,809,088,719.210.46%
    总股本(股)512,991,382.00512,991,382.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543.530.2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57,672,390.68200,035,554.77-7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20,797.9066,285,305.48-87.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8,432,597.90144,905,246.26-140.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10.28-139.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13-84.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13-84.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6%4.00%-3.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7%4.00%-3.7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78,22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94.28 
    所得税影响额-631,733.00 
    合计3,449,481.2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2,2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仲维光30,961,276人民币普通股
    吉林长白山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百年化妆护理品有限公司13,337,785人民币普通股
    杨录军7,171,800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硅谷天堂鲲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宗喜慧784,600人民币普通股
    于伟平697,200人民币普通股
    朱广勇657,900人民币普通股
    高银标604,2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金华商行价值联城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4,575,138.09元,减少比例为68.87%,主要是因为本期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及贴现所至;

    2、预付帐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1,937,849.67元,增长比例为37.12%,主要是因为本期收购人参支付款项所至;

    3、预收帐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769,074.30元,增长比例为153.28%,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药品销售款项所至;

    4、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降低142,363,164.09元,降低比例为71.17%,主要是因为本期实现收入全部为中成药销售,未实现人参系列产品销售所至;

    5、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降低81,078,509.39 元,降低比例为89.20%,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销售收入下降所至;

    6、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降低1,248,338.73元,降低比例为98.17%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销售下降所至;

    7、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降低6,675,697.34元,降低比例为30.24%,主要是因为本期未发生广告费用及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至;

    8、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降低3,430,000.00元,降低比例为61.25%,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所投资的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分配红利下降所至;

    9、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增加1,661,398.57元,增加比例为368.04%,主要是因为本期中成药销售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至。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分析和说明: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事项一:审计报告认为报告期内紫鑫药业购入野山参8,299.75克,财务报表列报金额136,439,000.00元,其中91,439,000.00元的野山参未取得采购发票,占期末资产总额的3.28%,由于此部分野山参未获取合规入帐凭证,加之野山参货品的特殊性,目前尚未形成公开的令人信服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亦无价值认定权威机构或部门,因此我们无法判定公司对该等存货认定的恰当性。

    董事会说明:野山参做为人参产业不可或缺的顶级产品,是公司人参产业中的亮点,由于其产量的日益减少,更加显示其珍贵性和稀缺性。公司自进入人参产业,已取得精深加工人参产品文号,涉及几大系列、几十个品种。未来将谋求在全国各地开设连锁营销店,故2011年公司购入野山参用于连锁营销店。因为野山参货品的特殊性,当地税务部门也在积极寻找野山参公允价值的认定,在取得公司采购野山参价格合理性的认定后将为公司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公司董事会已责成公司管理层同野山参客户及需求者联络,尽快完成销售,以实现野山参公允价值的认定。

    事项二:审计报告认为报告期内紫鑫药业购入在地参135,760丈,财务报表列报金额82,488,960.00元,其中104,003丈(账面价值66,087,650.00元)的在地参林地系转让方从其他林地持有人处转包再与紫鑫药业签约而来。由于林地承包协议具有口头性和协议不完备性,我们对此部分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紫鑫药业的在地参权属存有疑虑,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公司对该等在地参存货认定的恰当性。

    董事会说明:由于吉林省振兴人参产业政策的深入和发展,人参需求不断增加,为了保证未来公司能够获得持续的原材料供应,2011年公司购入在地参135,760丈,财务报表列报金额82,488,960.00元。由于人参行业发展不规范,参农种植人参的用地只是从他人手中购买几年的临时使用权。

    公司购买的在地参已经取得的手续有:人参种植承包合同,林参间作协议书,林地状况登记表,林地承包证明,国有林区养参批准证,林参间作造林调查设计,林参间作地设计图,人参种植承包合同,使用林地许可证以及开垦参地时的罚款收据等证明,来证明参地的所有权问题。公司将责成公司法律部门完备在地参权属问题。

    二、导致强调事项的事项

    审计报告认为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九、其他重大事项”所述,紫鑫药业2011年10月21日第2011-052号临时公告,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10月19日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对紫鑫药业下发了《调查通知书》,开始对紫鑫药业进行立案稽查,截至目前稽查工作尚未结束。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说明:2011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1223号)。因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总队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对于上述稽查事项,公司已于收到《调查通知书》当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稽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2),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受到稽查事项的相关影响。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对公司的调查工作,并对相关调查事项进行认真自查。截止本说明报出日,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无结论性意见。对于调查事项的进度及结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康平投资于2011年10月24日召开2011年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愿锁定所投资持有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11年10月24日起至2012年10月23日止)自愿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转让、不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违反上述决议,将转让或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承诺目前正在履行中。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37.19%~~49.75%
    5600万元-7000万元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1,442,105.1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2012年上半年将减少人参产品的销售,为了保证公司延吉厂区、敦化厂区、磐石厂区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投产后的原材料供给及缓解未来人参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