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盛同庆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盛同庆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盛同庆基金持有人大会于2012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12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上刊登的《关于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 金额(单位:元) |
律师费 | 10,000 |
公证费 | 3,500 |
合计 | 13,500 |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4月25日下发了《关于核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49号),同意长盛同庆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方法》和《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按照《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长盛同庆基金实施转型。
同时,为实施长盛同庆基金转型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长盛同庆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长盛同庆基金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长盛同庆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长盛同庆基金封闭期将于2012年5月11日到期,自封闭期到期之日次日(2012年5月12日)起,《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失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将于长盛同庆基金封闭期到期之前公告。
2.关于同庆A、同庆B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2年4月26日上午10:30同庆A、同庆B复牌。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庆A、同庆B于2012年5月14日终止上市(5月12日、5月13日为周六、周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庆A、同庆B终止上市的公告》。
3.关于长盛同庆基金封闭期到期转换和赎回限定期内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长盛同庆基金封闭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同庆A和同庆B的封闭期到期转换,同庆A和同庆B将按照各自份额的净值转换成长盛同庆份额。封闭期转换完成后,转型后的长盛同庆基金进入5个工作日的赎回限定期。赎回限定期内,持有人可以办理长盛同庆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届时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关于转型后的长盛同庆基金分级运作期内份额的分级
赎回限定期结束后,转型后的长盛同庆基金进入分级运作期。分级运作期起始后,在完成长盛同庆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后,场内长盛同庆份额将按照4:6的比例分拆成同庆A份额和同庆B份额。分级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庆A份额和同庆B份额的上市交易,并开放长盛同庆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以及场内长盛同庆份额与同庆A份额、同庆B份额的配对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备查文件
1.《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附件一:《关于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2.《关于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49号)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