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2-02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北新路桥公司17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王志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7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5,747,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的50.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4,43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0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4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17,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湖南华侨集团华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380,518股同意,117,832股反对,1,132股弃权,213,248,400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