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黄福生 | 董事 | 委托董事长陈冠全代为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 陈冠全 |
毕凤仙 | 独立董事 | 委托独立董事佟鑫代为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 佟鑫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陈冠全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周清松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周清松 |
公司负责人陈冠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清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32,608,386.93 | 862,781,694.02 | -3.5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20,174,556.54 | 418,667,195.01 | 0.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3 | 1.92 | 0.5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219,830.56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9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4,734.35 | 1,134,734.35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 | 0.00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 | 0.00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 | 0.00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7 | 0.27 | 增加0.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8 | 0.28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250.74 |
所得税影响额 | 10,812.6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合计 | -32,438.0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7,52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 32,072,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315,137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 16,924,516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 | 4,791,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疆信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291,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遐略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 2,212,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郭 军 | 1,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袁永刚 | 1,38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东辉 | 1,3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 元
流动资产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6,630526.20 | 43,753,666.31 | -61.99% | 主要系控股公司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归还往来款项所致。 |
应收票据 | - | 3,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下属公司票据到期承兑,以及向供应商以票据背书方式结算货款、工程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1,437,501.97 | 8,191,328.30 | -82.45% | 主要系下属控股公司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内收到结算款所致。 |
预付账款 | 11,067,045.72 | 7,929,642.95 | 39.5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预付工程进度款所致。 |
在建工程 | 5,758,663.22 | 3,266,586.89 | 76.29% | 主要系报告期內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相关工程改良项目增加在建所致。 |
预收账款 | 60,000.00 | 3,540,613.41 | -98.3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原预收铁精粉销售款结转收入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1,242,566.61 | 65,669,520.67 | -37.20% | 主要系公司归还往来款项所致。 |
(2)损益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2012年1-3月份 | 2011年1-3月份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24,842.74 | 783,675.50 | -33.0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
营业费用 | 126,566.59 | 561,590.59 | -77.46% | 主要系①原控股子公司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报告期起不在纳入并表范围;②本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1,882,837.97 | 2,791,587.37 | -32.55% | |
财务费用 | 2,760,179.83 | -22,248.01 | -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贷款利息停止资本化,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所致。 |
资产减值准备 | -181,009.97 | -4,884,435.73 | - | 主要系去年同期库存的铁矿石、铁精粉减值准备较本年降低幅度较大所致。 |
投资收益 | 5,265,579.91 | 1,068,737.00 | 392.96% | 主要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期信托理财项目期末公允价值回升,原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公允价值变动予以部分转回,导致本公司当期投资收益和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所致。 |
营业利润 | -1,488,425.17 | -4,001,159.39 | -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参股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1-3月份净利润同比增加,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所致。 |
利润总额 | -1,531,675.91 | -3,955,246.28 | - | |
净利润 | 923,710.54 | -1,943,177.96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34,734.35 | -2,062,946.64 | - |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2012年1-3月份 | 2011年1-3月份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19,830.56 | -25,884,962.61 | -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度大幅减少,以及归还参股公司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87,049.45 | -5,787,148.00 | -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改造工程项目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3,740.00 | 17,747,082.98 | -92.20% | 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有贷款资金到位,而本期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衡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老龙塘铁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应付采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31,500.00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已实际支付了13,250.00万元,尚未支付款项余额为18,250.00万元。
根据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衡国土资函〔2006〕94 号》文,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应于2005-2010 年支付完毕3.15 亿元的采矿权证款项。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09 年5 月27 日的《关于同意缓缴矿业权价款的批复》,国土厅考虑到金融危机和其他相关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支持矿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9〕6 号),同意公司对剩余70%价款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数、时限由国土厅研究后另行通知。
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于2009 年5 月获得《开采许可证》,其老龙塘铁矿一期选矿工程(年选铁矿石100 万吨)已于2010 年7 月19 日投产。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一)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红。(三)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四)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需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201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1年年末总股本218,1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派发0.6元现金红利(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2012年3月30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冠全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