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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何承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黄福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薛春林

    公司负责人何承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福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春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198,744,566.803,247,457,279.58-1.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903,320,108.50921,273,804.45-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07783.1390-1.9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4,389,262.08-193.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875-193.37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881,567.83-17,881,567.83-113.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9-0.0609-113.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97-0.0897-12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9-0.0609-113.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6-1.96减少16.0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9-2.89减少16.4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55,594.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03,2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582,497.69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076,1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60,880.31
    所得税影响额-3,019,583.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99,477.36
    合计8,459,271.9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2,67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1,259,939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7,297,700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529,368人民币普通股
    仇卫军1,48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一生贸易有限公司1,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仇庆香696,000人民币普通股
    彭林686,500人民币普通股
    李昌淳640,000人民币普通股
    彭毅525,700人民币普通股
    孔淑梅422,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构成同比变化及主要影响因素(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

    (2012年3月31日)

    年初数

    (2012年1月1日)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91,985,492.6063,813,322.8244.15主要系本期公司证券投资规模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33,431,100.4159,509,994.37-43.82主要系本期公司应付票据到期归还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53,087,471.2988,685,692.61-40.14主要系本期公司出口退税收回所致。
    发放贷款及垫款38,000,000.00 主要系本期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向宁波蓝德龙电器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3800万元的委托贷款所致。
    预收帐款201,358,062.60123,418,942.8763.15主要系本期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9,131,560.8334,330,569.16-73.40主要系本期公司进行年终奖发放所致。
    应付利息8,406,650.134,118,622.02104.11主要系本期公司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7,183,960.9710,297,258.71-30.23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其它应付款196,955,037.58313,773,758.35-37.23主要系本期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归还控股股东维科集团拆借资金所致。
    非流动负债合计200,772,890.26121,078,328.8065.82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6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所致。

    (2)利润构成同比变化及主要影响因素(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

    (2012年1-3月)

    上年同期数

    (2011年1-3月)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营业总收入610,037,802.961,719,512,531.81-64.52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实现约11亿元房产收入所致,而本期仅实现房产收入约2163万元。
    营业总成本638,358,026.321,385,602,494.55-53.93主要原因同上。
    营业成本554,271,602.901,127,179,240.68-50.83主要原因同上。
    营业税金及附加5,128,964.73185,917,045.64-97.24主要原因同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255,714.42-4,246,279.12-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上涨所致。
    投资收益8,150,171.396,244,617.9630.52主要系本期公司抛售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3,460,759.167,368,211.87-53.03主要系本期公司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1,344,284.424,002,637.66-66.42主要系本期公司房产水利基金支出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17,914,337.55335,908,376.10-105.33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实现营业利润3.36亿元,而本期仅实现491万元;同时,本期公司纺织主营收入毛利率同比下降2.53%,上述两方面因素导致营业利润大幅下降。
    利润总额-15,797,862.81339,273,950.31-104.66主要原因同上。
    所得税2,686,843.4686,047,628.60-96.88主要原因同上。
    净利润-18,484,706.27253,226,321.71-107.30主要原因同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81,567.83132,775,450.09-113.47主要原因同上。
    少数股东损益-603,138.44120,450,871.62-100.50主要原因同上。
    基本每股收益-0.06090.4524-113.46主要原因同上。
    稀释每股收益-0.06090.4524-113.46主要原因同上。
    综合收益总额-18,556,834.49253,230,675.21-107.33主要原因同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7,884,450.80132,828,406.97-113.46主要原因同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72,383.69120,402,268.24-100.56主要原因同上。

    (3)现金流量构成同比变化及主要影响因素(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

    (2012年1-3月)

    上年同期数

    (2011年1-3月)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收到的税费返还76,666,826.8156,651,144.0535.33主要系本期出口退税收回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32,220,960.4151,134,847.67-36.99主要系本期房产交付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415,084.7892,699,440.12116.20主要系本期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归还控股股东维科集团拆借资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389,262.0890,360,290.75-193.39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期初货款增加,及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归还控股股东维科集团拆借资金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0,523,900.47106,601,103.00116.25主要系本期公司证券市场流转规模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6,026,783.2713,720,000.00-56.07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取得联营企业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分利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3,790,096.4689,602,251.00-95.77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土地及房屋出售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3,263,536.2151,074,367.05-54.45主要系本期九江、淮安工业园区“退城进园”项目建设投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589,805.46-124,048,854.80-主要系本期公司证券市场流转规模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11,324,989.6758,712,323.2189.61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9,809,969.27120,484,896.52-66.96主要系本期下属房产公司支付少数股东分利大幅减少所致。
    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26,633,297.74107,800,000.00-75.29主要原因同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552,451.1538,251,912.51207.31主要系本期公司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426,616.394,545,170.31-725.42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期初货款增加,及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归还控股股东维科集团拆借资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房产销售及交付情况

    2007年1月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38886万元、7166万元的总价竞拍了宁波鄞州区薛家村D3、D4地块、慈溪市27号及48号地块,并为此分别组建了全资项目开发公司宁波市鄞州维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慈溪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两块房产开发项目于2009年进入预售,截至本报告期末,两块房产开发项目销售及交付情况如下:

    ①薛家村D3、D4地块,即"维科·水岸枫情"项目。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积为137333平方米,规划建筑23幢住宅,共约1200户,其中8幢小高层及商铺的可售面积为59242平方米,15幢多层电梯情景花园洋房及车位的可售面积为75519平方米。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签约合同销售面积为134698平方米,签约合同金额为170553万元,实际销售金额为169251万元。合计尚未售出面积为2635平方米,其中包括小高层0平方米,多层1825平方米(16套)、商铺160平方米(2间)及车位650平方米(52个)。

    ②慈溪市27号、48号地块,即"维科·城市桃源"项目,已全部售出并交付完成,因此,公司下属孙公司慈溪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准备清算。

    2、2012年1月19日,公司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宁波蓝德龙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龙电器”)发放了人民币3800万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年息12%,贷款期限9-12个月。蓝德龙电器实际控制人陈信权先生及其控制的宁波鸿安置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Z.300055)发起人股东王安朴先生将其持有的514.80万股限售股股份(2013年2月27日解禁)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5日向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在未获得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或市场相似或相同,具有直接竞争性的产业,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应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本公司。

    履行情况:履行中。

    (2)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维护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于2008年5月6日向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① 严格遵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规范与维科精华的资金往来,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② 严格遵照《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要求,规范与维科精华之间的银行融资担保;③ 我司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维科精华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同时,为彻底解决我司与维科精华控制的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项目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等问题,我司承诺将在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的三个地产项目开发结算完毕后,与维科精华进行协商,退出该公司股权或对该公司进行清算;④ 严格遵守维科精华《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履行情况:履行中。

    (3)为彻底解决现存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承诺:在获得维科精华其他主要股东及监管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在适当时候将其存量纺织贸易类资产注入维科精华。

    履行情况: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2012年中期报告利润与2011年同期相比将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有:

    (1)上年同期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水岸枫情”和“城市桃源”两块房产项目持续进行交付,201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约11.46亿元,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税后净利润约1.34亿元。

    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上述两块房产项目中仅剩“水岸枫情”16套多层住宅、2间商铺及52个车位尚未售出,因此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房产收入及利润将大幅度下降。

    (2)面临着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受到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外部需求萎缩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公司纺织主业承受了极大的经营压力,正处于非常艰难的调整转型时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