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白开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保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保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3,163,116,379.93 | 3,011,632,200.27 | 5.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44,056,757.30 | 532,375,433.86 | 2.19% |
总股本(股) | 221,010,822.00 | 221,010,822.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6 | 2.41 | 2.0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399,934,007.35 | 293,330,307.92 | 36.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629,079.66 | 12,440,769.92 | -6.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3,103,767.48 | -73,986,925.88 | 25.8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2 | -0.33 | 27.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6 | -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6 | -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 | 2.47%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2% | 2.28% | -0.4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2,266.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71,972.51 | |
债务重组损益 | 78,900.7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5,657.57 | |
所得税影响额 | -540,011.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667.10 | |
合计 | 1,817,803.44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93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黄伟兴 | 11,666,35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299,656 | 人民币普通股 |
白开军 | 3,826,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90,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雷 | 1,539,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超 | 1,1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银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琳 | 1,06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过伟 | 945,949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80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减少58.45%,主要系本公司及子公司长春一汽工装公司质押的票据到期转货币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30.78%,预付款项增加35.32%,主要系业务量提高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85.25%,主要系子公司黑龙江天华公司基建项目结算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减少63.15%,主要本公司本会计期间支付了上年计提的工资奖金所致。
5、应交税金减少217.52%,主要系本公司本会计期间缴纳了上年度的应交税金所致
6、营业收入增加36.34%,营业成本增加46.24%,主要系本公司本会计期业务量提高,相应收入、成本提高所致
7、财务费用增加61.69%,主要系本公司同比贷款规模和利率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一汽工艺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分别与一汽大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二份合同,合同总价为9894.332784万元。截止3月底确认销售收入1130.81万元(不含税)。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3月9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锡天奇竹风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2012浙)杭民商初字第15号]和民事裁定书[(2012)浙杭商初字第15-1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告本公司(被告二)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锡天奇竹风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受理原告要求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4839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近日,本公司又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转交的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变更第二项诉讼请求,将第二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退还货款和承担损害赔偿共计6193.414万元,其中返还货款4839万元,损害赔偿1354.414万元。
目前案件尚在原被告举证阶段,尚未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本公司将根据该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本公司分别已于2012年3月13日、2012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10.00% | ~~ | 20.00%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903,229.0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董事会关于业绩变动、亏损、扭亏为盈的原因说明。如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应当予以声明并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分析。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2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申银万国/中信证券 | 公司经营状况 |
2012年02月0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申万菱信/国联证券 | 公司经营状况 |
2012年02月2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元证券\湘财证券 | 公司经营状况 |
2012年02月2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金公司 | 公司经营状况 |
2012年03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国中投证券 | 公司经营状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2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