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彭胜浩 | 董事 | 事假 | -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沈雯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秦正余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艳 |
公司负责人沈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正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587,712,013.25 | 10,130,347,691.09 | 4.5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813,688,659.89 | 3,755,593,727.13 | 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5 | 2.61 | 1.5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8,912,525.27 | -349.5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9 | -346.4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477,001.76 | 53,477,001.76 | -69.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37 | -69.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3 | 0.033 | -72.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37 | -69.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1.41 | 减少3.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 | 1.25 | 减少3.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132.8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147,665.5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88,092.80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385,5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36,850.58 |
所得税影响额 | -2,558,281.9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9,929.93 |
合计 | 6,204,029.8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5,07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330,375,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允革 | 16,699,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13,391,363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475,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7,218,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雯 | 6,000,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 | 5,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4,654,244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鑫一号集合资金信托 | 4,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南方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货币资金 | 95,033.03 | 66,192.61 | 43.57% |
应收票据 | 8,035.94 | 13,379.76 | -39.94% |
应付票据 | 25,104.29 | 43,731.50 | -42.59% |
应付职工薪酬 | 1,591.38 | 6,613.71 | -75.94% |
应交税费 | -3,138.48 | -444.42 | -606.20% |
应付利息 | 3,148.87 | 1,294.30 | 143.29% |
其他流动负债 | 20,014.06 | 14.38 | 139093.07% |
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以及为兑付即将到期的票据和归还到期银行借款等准备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少所致。
3、应付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兑付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4、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末公司预提年终奖金而本期支付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购进原材料增加导致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的10亿元公司债采取每年12月28日付息一次而导致已计提未支付的利息较多。
7、其他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发行了2012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所致。
(二)公司报告期内利润表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1-3月 | 2011年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95.84 | 965.92 | -48.67% |
财务费用 | 7,331.06 | 5,215.75 | 40.56% |
投资收益 | 715.85 | 6,877.56 | -89.59%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49.89 | 291.92 | 54.11% |
营业利润 | 7,230.18 | 23,182.13 | -68.81% |
营业外收入 | 785.56 | 1,500.60 | -47.65% |
营业外支出 | 36.70 | 109.51 | -66.49% |
利润总额 | 7,979.04 | 24,573.22 | -67.53% |
所得税费用 | 1,797.88 | 5,545.30 | -67.58% |
净利润 | 6,181.16 | 19,027.92 | -67.52% |
少数股东损益 | 833.46 | 1,551.57 | -46.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47.70 | 17,476.35 | -69.40% |
其他综合收益 | 461.79 | 4,066.88 | -88.65% |
综合收益总额 | 6,642.95 | 23,094.80 | -71.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09.49 | 21,300.44 | -72.7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33.46 | 1,794.36 | -53.55% |
变动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房地产业务因销售大幅减少导致应缴营业税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和融资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中恒电气股票获得收益以及获得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分红的2000万元收益而报告期没有。
4、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合营企业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实现收益而上年同期该公司尚未设立。
5、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增加以及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少所致。
8、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毛利减少、财务费用增加以及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0、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威尔泰股票的公允价值增加较少而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恒电气股票的公允价值增加较多所致。
(三)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1-3月 | 2011年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52.34 | 1,797.30 | -35.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91.25 | 3,964.02 | -349.53%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338.61 | 9,478.26 | 114.5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7.15 | 4,299.78 | -97.5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60.75 | 14,327.62 | 46.9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33.52 | 24,619.05 | -51.1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873.10 | 17,478.33 | 42.31%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7,753.11 | -1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45.87 | -35,522.87 | 55.39%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137.41 | -1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246.15 | 105,591.76 | 32.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892.09 | 110,866.26 | 31.5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6.02 | 612.04 | -64.7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280.19 | 15,313.34 | 104.27% |
变动原因
1、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兑付了大量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赎回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分红以及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2,268万元分红,而报告期没有。
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赎回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买机器设备等支出减少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企业购并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买机器设备和企业购并减少所致。
10、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入资本金而报告期没有。
1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银行贷款到期归还较多所致。
1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人民币升值幅度比上年同期较小所致。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和投资活动净流出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1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7573.6万元人民币受让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所持有的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贸”)94.67%股权。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以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未来三年紫江国贸净利润预测为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为了保护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表明紫江集团对紫江国贸未来持续经营盈利能力的信心,紫江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紫江集团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紫江国贸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如紫江国贸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则由紫江集团以现金方式向紫江国贸补足经审计的净利润与紫江集团承诺的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下简称"盈利差额"),并由紫江集团在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盈利差额支付至紫江国贸指定的银行账户。
相关股东按承诺严格执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需要执行现金分红的情况。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雯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