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2-02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虎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小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资产总额 (元) | 811,771,187.61 | 845,969,591.39 | -4.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67,575,382.60 | 563,589,273.47 | 0.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71 | 7.66 | 0.6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5,605,053.02 | -191.2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2 | -121.43%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94,452,158.41 | 68,357,437.78 | 38.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63,994.44 | -143,584.9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0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0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0% | -0.08% | 0.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0% | -0.08% | 0.48% |
注:因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指标没有可比性,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值未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208.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00,0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300,000.00 | |
合计 | 1,700,208.2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10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729,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艳红 | 37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美琴 | 259,34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丁术美 | 227,953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颖 | 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素弟 | 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肖瑞芝 | 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缪国荣 | 11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晨 | 1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斌 | 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刘虎军 | 18,722,700 | 0 | 0 | 18,722,7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10月12日 |
姚太平 | 8,574,560 | 0 | 0 | 8,574,56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12日 |
熊瑾玉 | 7,426,194 | 0 | 0 | 7,426,194 | 首发承诺 | 2014年10月12日 |
张艳君 | 5,018,664 | 0 | 0 | 5,018,664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12日 |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 | 0 | 0 | 4,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10月12日 |
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00,000 | 0 | 0 | 2,8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10月12日 |
深圳市鑫众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780,000 | 0 | 0 | 2,78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10月12日 |
深圳市联众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400,000 | 0 | 0 | 1,4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8日 |
林恒 | 1,116,480 | 0 | 0 | 1,116,480 | 首发承诺 | 2012年10月12日 |
谢志明 | 1,116,480 | 0 | 0 | 1,116,480 | 首发承诺 | 2012年10月12日 |
杨路菲 | 1,116,480 | 0 | 0 | 1,116,480 | 首发承诺 | 2012年10月12日 |
姚建红 | 661,486 | 0 | 0 | 661,486 | 首发承诺 | 2012年10月12日 |
丁颖 | 320,000 | 0 | 0 | 32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10月12日 |
赵刚岗 | 126,956 | 0 | 0 | 126,956 | 首发承诺 | 2012年10月12日 |
合计 | 55,180,000 | 0 | 0 | 55,18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1-3月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分析
1、预付帐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5.06%,主要是加大跟催供应商及时交货力度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42.17%,主要是惠州工业园二期工程启动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20.37%,主要是加大全国销售及服务网络建设而增加装修费及营销策划费用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23.34%,主要是已缴纳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17%,主要是本期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0.31%,主要是销售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9.45%,主要是研发费用及管理人员增加所致。
4、营销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5.44%,主要是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49.03%,主要是取得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00万元,主要是取得深圳市宝安区上市财政补贴。该笔补贴于2012年3月31日到帐,以致公司一季度净利润超出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刊登的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测范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1.27%,主要是支付材料款所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8.94%,主要是上年同期投入到惠州工业园一期建设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41.76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内收到银行借款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生产与销售旺季通常为第三和第四季度。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寻求市场,积极开发客户,使销售收入相比去年实现稳步增长,获得营业收入94,452,158.41元,同比增长38.17%,实现净利润3,482,998.22元,同比扭亏为盈。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总体计划,积极推进研发、生产、销售、募投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1)研发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开发新机种、新设计,积极推进优势产品的标准化和量产化。
2)生产方面,从生产各个环节严格把控公司产品质量,推动产能平稳增长,积极研究、使用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
3)销售方面,进一步推进全国销售及服务网络建设,专注于提升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募投项目方面,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LED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第二期工程建设。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发行前相关承诺人 | (四)关于社会保险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虎军、熊瑾玉及主要股东姚太平、张艳君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本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本公司及子公司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并将对上述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报告期末,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四人信守承诺。 (五)关于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款被追缴相关事宜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虎军、熊瑾玉及主要股东姚太平、张艳君承诺:如今后公司因上市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而被国家有关税务部门追缴企业所得税款,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将全额承担公司补缴(被追缴)的上市前各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及相关费用。截至报告期末,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四人信守承诺。 | 承诺人信守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3,456.46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1.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27.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LED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 | 否 | 14,928.47 | 14,928.47 | 165.64 | 2,881.63 | 19.30% | 2013年10月12日 | 197.32 | 是 | 否 | ||
lED创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4,426.83 | 4,426.83 | 45.56 | 45.56 | 1.03% | 2012年10月12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9,355.30 | 19,355.30 | 211.20 | 2,927.19 | - | - | 197.32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2,000.00 | 2,000.00 | 0.00 | 2,000.00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800.00 | 800.00 | 0.00 | 800.00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800.00 | 2,800.00 | 0.00 | 2,800.00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22,155.30 | 22,155.30 | 211.20 | 5,727.19 | - | - | 197.3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超募资金14,101.16万元。 2011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以超募资金人民币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11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715.99万元置换公司自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7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