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转增10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
● 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
● 股权登记日:2012 年 5 月04日(周五)
● 除权(除息)日:2012 年 5 月07日(周一)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2年5月08日(周二)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5 月11日(周五)
一、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材科技”)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12 年4 月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2-021)刊登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307,880,000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3,940,000.00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07,880,000股增至615,760,000股,增加307,880,000股。
2、 发放年度:2011 年度
3、发放对象
截止 2012 年 5月 04 日(周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 扣税情况: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45 元。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
法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 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5 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 QFII 股东的红利所得税。
(3)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50 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2 年 5 月04日(周五)
2、除权(除息)日:2012 年 5 月07日(周一)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2年5月08日(周二)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5 月11日(周五)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股本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7,880,000 | 227,880,000 | 455,760,0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000,000 | 80,000,000 | 160,000,000 |
合计 | 307,880,000 | 307,880,000 | 615,760,000 |
六、实施送股方案后的每股收益
按新股本615,760,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1 年度每股收益为0.36 元。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东兴路6号
联系人:周乔 陈杰
电话:0816-2289750
传真:0816-2289750
邮政编码:621000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