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 | 王广林 |
公司总裁 | 尹自波 |
公司财务总监 | 周春宁 |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 | 周芳 |
公司董事长王广林、总裁尹自波、财务总监周春宁及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周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502,690,356.59 | 7,411,603,971.86 | 1.2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726,139,436.45 | 3,790,921,586.86 | -1.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58 | 15.85 | -1.7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147,346.01 | 108.9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 | 106.9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473,129.50 | -67,473,129.50 | -486.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2 | -0.282 | -37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6 | -0.286 | -308.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2 | -0.282 | -37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 | -1.80 | 减少1.3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2 | -1.82 | 减少1.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3,763.28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290,925.4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3,598.9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6,266.77 |
所得税影响额 | 224,360.3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9,351.85 |
合计 | 860,842.1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6,38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795,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25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 1,013,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志文 | 822,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兴诚一号 | 749,392 | 人民币普通股 |
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1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盈润汇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489,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2,664 | 人民币普通股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博信3号 | 432,44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主要原因 |
应收票据 | 222,832,736.87 | 364,520,947.68 | -38.87% | 加大应收票据支付方式 |
预付款项 | 106,939,130.93 | 65,636,806.47 | 62.93% | 原、燃材料预付款项的增加 |
存货 | 766,588,269.29 | 586,177,809.22 | 30.78% | 熟料库存量增加所致 |
商誉 | 2,683,782.27 | 1,002,082.33 | 167.82% | 收购平罗金长城砼业公司所致 |
预收款项 | 172,815,850.95 | 46,817,667.62 | 269.13% | 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
应交税费 | -10,679,543.80 | 19,128,957.11 | -155.83% | 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所致 |
2. 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报告期金额 | 去年同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主要原因 |
营业成本 | 251,146,953.54 | 160,474,394.43 | 56.50% | 水泥销量增加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0,698.71 | 293,158.72 | -75.88% | 上缴增值税额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37,230,565.64 | 25,731,408.12 | 44.69% | 在建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资本化利息下降,费用化利息上升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665,326.17 | -1,253,945.82 | -112.56% | 应收、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下降冲回上年末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
投资收益 | -14,576,340.62 | -2,870,567.10 | -407.79% | 公司参股公司包头西水和乌海西水两家公司亏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7,226,510.86 | 11,077,534.36 | 55.51% |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返还额增加所致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42,351.32 | 369,927.40 | -88.55% | 本年处置非流动资产项目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0 | 3,312,564.22 | -100.00% | 亏损不计提所得税 |
3. 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及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报告期金额 | 去年同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7,346.01 | -168,853,579.90 | 108.97% | 上年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解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38,012.12 | -109,595,545.28 | 36.6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21,720.84 | 131,829,744.98 | -128.8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宁夏建材股票登记至本公司帐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给第三方 | 是 | 是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 若在补偿测算期间(即2011年、2012年、2013年),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任一年度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数低于重组评估报告中累积预测净利润数,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将以所持宁夏建材股份对宁夏建材进行补偿,由宁夏建材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7日作出如下承诺:“中材集团将根据境内监管规则要求,本着消除公司水泥业务潜在的同业竞争,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原则,积极与相关下属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和股东协调,以取得地方人民政府和股东的支持,采用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方式,用5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对水泥业务的梳理,并将水泥业务整合为一个发展平台,从而彻底解决水泥业务的同业竞争。”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在收购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为避免本次收购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特出具如下承诺:(1)中材集团在同一市场上将不从事与赛马实业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赛马实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2)中材集团保证将促使其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上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赛马实业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中材集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积极、严格履行出资人责任与义务,从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上,保证各水泥企业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 否 | 是 | |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 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在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向其增资时,为避免收购完成后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特出具如下承诺:(1)中材股份在同一市场上将不从事与赛马实业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赛马实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2)中材股份保证将促使其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上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赛马实业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中材股份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积极、严格履行出资人责任与义务,从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上,保证各下属水泥企业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 否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于2012年3月7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39,159,417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送10股红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2011年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成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广林
201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2-00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出。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9亿元)。
(二)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三)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五)发行方式: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七)承销机构: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八)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依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和办理以下事项:
1、 在股东大会确定的注册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确定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并视情况确定是否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次中期票据及申请注册的具体时间。
2、 对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规模作出安排。
3、 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主承销商和中介机构,办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会员资格及办理本次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 如监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或相关事宜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赤峰市青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赤峰市青山水泥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的制造和销售。新设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4900万元,占新设公司注册资本的98%,赤峰市青山水泥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占新设公司注册资本的2%。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工业尾矿处理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77591.20万元,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建设一条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工业尾矿处理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12年5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二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2年5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公众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13日之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951-2085256
0951-2052215
传 真:0951-2085256
邮 编:750021
3.联系人:武雄 林凤萍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见中仅选一项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