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调查·产业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重卡需求有望逐步改善
    券商建议底部加大配置
  • 中信证券:
    反弹能否持续看信贷
  • 行业报告
  • 月K线“阳包阴”提升“红五月”预期
  • 最新评级
  • 信用债
    或进入较好投资期
  • 五月行情:稳健但不强健
  •  
    2012年4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A7版:市场·观察 上一版  下一版
     
     
     
       | A7版:市场·观察
    重卡需求有望逐步改善
    券商建议底部加大配置
    中信证券:
    反弹能否持续看信贷
    行业报告
    月K线“阳包阴”提升“红五月”预期
    最新评级
    信用债
    或进入较好投资期
    五月行情:稳健但不强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五月行情:稳健但不强健
    201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阿琪 ○编辑 杨晓坤

      

      即将来临的5月,一季度悲观的经济数据,年报与季报披露完毕后的盈利预期调降压力已基本消化完毕。股市的稳定性因此得到增强,但因为经济基本面整体仍乏善可陈、流动性富足但不充裕、政策面松动的“口气大于力气”等多方面原因,行情整体还缺乏向上的趋势性动力,即行情整体特征可能是稳健但不强健。稳健不强健的行情既可视为对“盈利底”的整固,也可视为“盈利底”形成之后的蓄势。在行情的大结构上,属于A股“超级慢牛”的初期。

      目前,由于经济疲软已经被绝大多数投资者所认可,并已在行情中得到了相应的消化。同时,经济基本面在较长时间内仍将是乏善可陈、缺乏亮点。因此,经济因素对行情的影响力、牵制力将会逐渐弱化,市场关注力将更多偏向于经济以外的因素。

      由于A股的经济基本面仍处于转型时期、疲弱阶段,行情来自于基本面支持的驱动力不大。因此,后期A股虽然曲折型的上行趋势清晰,但缺乏价值驱动的投资主题。因此,在转型、创新背景下,在流动性富裕但不充裕的市况下,更多仍以结构性轮动的特征为主。此外,每年的4月下旬至5月中旬,是传统的规模性资金根据年报和一季报修整公司预期,进而调整配置结构的周期,以“看数据说话”的险资、数量化投资风格的基金等为主,这也决定了5月份行情的结构化特征。

      5月份市场的关注焦点无疑是以证券业创新大会为标志的金融创新,这也是近期券商、银行、保险等金融股活跃的主要催化剂。对于银行股来说,在人们以为大势已去的时候,银行业再次享受到了政策的特别照顾。之前,投资者的普遍理解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利率价格战将重创银行股。但央行行长“利率市场化贷款利率先行”的讲话,使银行业再次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目前市场最热门的当属券商股,催化剂源自于即将召开的“证券业创新大会”。这次证券业创新带来的最终效果与最大变化,是证券业将改变同质化竞争的局面。因此,未来差异化经营格局的形成,必然会带来“赢家多吃、输家被吃”的行业整合。目前已上市券商因为募集资金的优势,在业务创新中有充裕资本金的先发条件,但在新一轮创新竞争中这并非是决定性因素。

      以美国为例,在创新周期结束、行业整合完毕之后,从1992年开始到1998年的六年间,在金融创新期得到壮大的金融机构股价均上涨了3-5倍。可见,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股牛市是产生在创新周期结束、创新业务开始规模性盈利可以清晰预见之后。因此,以即将召开的“证券业创新大会”为契机、为起点,证券业将迎来一个2-3年的业务创新周期、创新业务的培育期,也是一个证券公司按照创新能力与创新业务规模优胜劣汰的阶段,真正由业务创新带来价值增长的驱动可能要到2-3年以后,即目前的券商股行情还处于“炒概念”阶段。

      在3、4月份,以中小板、创业板公司为代表的中小市值公司再次出现“双杀”:一是,因为年报与一季报整体不达预期,带来盈利预期修整,促使估值重心下移;二是,创业板退市制度先行给“伪装股”带来威慑性压力。我们注意到,在经济与行业景气度极为低迷的一季度,一季报同比显著增长的公司大多集中在新兴产业、消费类行业的中小市值公司中。因此,中小板、创业板确实存在好的成长性公司,泥沙与真金俱下的行情确实存在错杀。这种“双杀”行情的性质从基本面与行情两方面带来检验的效果。因此,估值水平的下行与大浪淘沙的机制,给当前市场带来了选择成长性好公司的“淘宝”机会。

      截至4月末,创业板一年滚动PE为31.6倍,沪深300的一年滚动PE为12倍,两者的估值倍率为2.63倍。参考纳斯达克与标普500的估值倍率长期在1.5-2倍之间波动。我们预期,未来半年时间内,沪深300的估值中枢会上移到14倍左右,创业板整体的估值中枢会下移到28-30倍合理区间,从而形成两者较为合理的估值乖离,这意味着创业板整体的估值水平最多只有8%左右的下行空间。因此,创业板整体上已无大的下跌空间,但现阶段要再度跑赢市场比较困难,中小市值股下一个传统的活跃期是6月下旬至8月上旬。

      5月份A股的行情风格可能会出现新变化。一方面,中小市值股的活跃周期已经过去;另一方面,监管层一致在强力倡导蓝筹理念。更主要的是,4月末华泰柏瑞、嘉实两只沪深300ETF基金已经发行完毕,两只基金发行完毕后总规模约400亿,5月份正是其“复制沪深300指数”的建仓周期。400多亿专门针对成分股的建仓规模至少可形成1:1市场资金的乘数效应,即至少可再引入400亿以上的跟风资金。实际上,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4月份已经有规模性资金与套利资金在成分股中提前“打埋伏”了。在5月份,约有近千亿资金专门“热捧”沪深300成分股,市场可能会形成阶段性的风格轮换,即5月份的行情风格整体偏向蓝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