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12- 14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4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06 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7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5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11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3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438,799,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11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5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扣税情况: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对送股和现金红利均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06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06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的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
除权日(除息日):2012年5月7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2年5月8日
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11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2年5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
1、公司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股票股利及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36,745 | 0.33 | 431,024 | 0 | 431,024 | 1,867,769 | 0.33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37,362,991 | 99.67 | 131,208,897 | 0 | 131,208,897 | 568,571,888 | 99.67 |
三、股份总数 | 438,799,736 | 100.00 | 131,639,921 | 0 | 131,639,921 | 570,439,657 | 100.00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570,439,657股摊薄计算的2011 年度每股收益0.3431元/股。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8)86665088
联系传真:(028)86652529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御街19号
邮政编码:610016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