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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8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十四人,经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深圳市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提供资金或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深圳市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是为开发深圳市岗厦旧城改造项目所组建的项目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地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地旧改公司”)持有项目公司35%的股权。深圳市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项目公司33%和32%的股权,本公司与这两家公司无关联关系。

      为继续支持深圳市岗厦旧城改造项目的发展,董事会批准金地旧改公司继续增加对项目公司的资金借款及为项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新增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金地旧改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资金借款或本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将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同步同股权比例方式来处理。金地旧改公司的少数股东将按照其对金地旧改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公司同时提供资金借款,并且对本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额的40%比例需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提前支付已经分配但尚未兑现的激励基金的议案

      为使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诉求更趋一致,根据公司《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批准对已计提但尚未兑现的长期激励基金中隶属高管团队及核心中层份额的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只能用于购买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12-009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22日上午9:30开始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人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2年5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议题: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报告

      4、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6、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7、关于向深圳市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提供资金或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见决议公告。

      七、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8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18日—5月21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登记办法:

      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八、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邮编:518048

      九、联系人姓名:张晓瑜、唐燕

      联系电话:0755-82039999 传真:0755-82039900

      十、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样式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