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孙兆学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晋定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魏浩水 |
公司负责人孙兆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晋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浩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971,227,025.33 | 18,930,391,055.74 | 0.2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822,879,694.42 | 8,578,890,797.06 | 2.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50 | 4.37 | 2.9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51,324,770.11 | 8.1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3 | 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2,107,538.17 | 412,107,538.17 | 24.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21 | 1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21 | 23.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21 | 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4 | 4.74 | 减少0.9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3 | 4.73 | 减少0.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0,484.5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655,526.0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29,918.22 |
所得税影响额 | -2,555,629.1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568,219.03 |
合计 | 331,275.1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85,28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981,259,1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16,773,16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374,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432,17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11,50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199,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6,935,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351,121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4,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4,317,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较期初数变动(%) | 主要原因 |
应收票据 | -33.04 | 银行承兑汇票部分结算完成所致 |
应收账款 | 30.44 | 企业销售业务增加及部分款项未结算 |
预付款项 | 51.85 | 本期预付金矿粉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65.98 | 与外部单位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
项目 | 较上年同期变动(%) | 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 | 51.34 | 黄金产量增加以及外购合质金采购量增加 |
营业成本 | 61.39 | 黄金产量增加以及外购合质金采购量增加 |
投资收益 | -78.72 | 参股公司收入下降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13 | 黄金产量增加以及外购合质金采购量增加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12 | 黄金产量增加以及外购合质金采购量增加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72 | 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8.45 | 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支付收购企业股权价款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通过公司对外发布公告:将继续遵守承诺,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实现境内黄金业务的整体上市,具体解决措施包括:
(1)对黄金集团现有黄金矿产资源储量较丰富、经营情况良好的矿山企业,待其产权清晰、有关开采及加工生产业务许可、资质和证照齐全后,公司将视资金筹措情况,尽早收购。
(2)对黄金集团现有资源储量已近枯竭、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黄金集团将采取:
① 在保有储量开采完毕后,进行解散、清算、破产等措施。
② 直接将黄金集团所有全部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③ 如该等企业资源有所突破,经营改善,黄金集团将所有权益转让于公司。
(3)关于未来的黄金矿产资源:
① 对于未来投资勘查而获得的储量较丰富的黄金矿产资源,待其产权清晰、有关开采及加工生产业务许可、资质和证照齐全后,在同等条件下,由公司优先购买;公司不予收购的,则通过对外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② 对于收购的第三方转让的黄金矿产资源,待其产权清晰、有关开采及加工生产业务许可、资质和证照齐全后,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不予收购,则通过对外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③对于由第三方勘查获得的黄金矿产资源或拥有黄金矿产资源的企业,若第三方欲转让该等矿产资源或企业且公司拟实施收购的,黄金集团保证不与公司进行竞购。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2011年4月20日出具的《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解决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相关事宜的承诺》:明确了黄金集团将继续恪守不竞争承诺,继续支持中金黄金的黄金业务的发展,将中金黄金作为今后境内黄金资源开发业务整合和发展的唯一平台。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黄金集团特就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黄金集团已将下属企业的权属规范工作列为黄金集团2011 年的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黄金集团承诺用5 年左右时间促使现有正常生产的黄金矿业企业规范完善矿权、土地、房产等资产权属并转让给中金黄金,以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实现黄金主业的整体上市。黄金集团承诺,对于由第三方勘查获得的黄金矿产资源或拥有黄金矿产资源的企业,若第三方欲转让该等矿产资源或企业且公司拟实施收购的,黄金集团保证不与中金黄金进行竞购。黄金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中金黄金发展的各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兆学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2-012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在北京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全票通过了《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全票通过了《关于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牛头沟矿区改扩建工程立项建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2-013和2012-015;
三、全票通过了《关于甘肃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店沟金矿项目立项建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2-014和2012-015;
四、全票通过了《关于为乌拉嘎、新都、嵩原冶炼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2-015。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2-013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嵩县金牛)通过对矿区内资源储量进行详查,根据北京金有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和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松里沟矿段勘探报告显示:矿区内探获资源储量矿石量1083.49万吨,金属量15.8吨,平均品位1.46克/吨;低品位资源矿石量1219万吨,金属量10.2吨,平均品位0.84克/吨。现拟对嵩县金牛进行扩建, 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3000吨/日,工程施工周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38,714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事项存在市场风险和资源风险。
2.可能存在不获有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嵩县金牛通过对矿区内资源进行详查后,根据北京金有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和嵩县金牛提交的松里沟矿段勘探报告显示:矿区内探获资源储量矿石量1083.49万吨,金属量15.8吨,平均品位1.46克/吨;低品位资源矿石量1219万吨,金属量10.2吨,平均品位0.84克/吨。
该扩建该项目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设计,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3000吨/日,产品为合质金,服务年限8年。采矿方式采用地下开采,选矿工艺采用三段二闭路破碎、两段闭路磨矿、全泥氰化炭浆、解吸电解提金工艺。工程施工周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38,71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29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96万元、尾矿库投资5,326万元。
项目建成后达产后,年产黄金1042.85千克,全部为合质金,年平均销售收入25,549.90万元(合质金按245元/克计算),利润总额5,364.86万元,年平均净利润4,023.64万元。
上述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牛头沟矿区改扩建工程立项建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上述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法定代表人:王瑞祥
注册资本:2900万元
经营范围:金矿开采、选冶、生产销售等
公司持股比例:60%
截至2011年末,嵩县金牛总资产为24,778.08万元,负债19,653.31 万元,所有者权益5,124.78万元。
三、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嵩县金牛扩建该项目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设计,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3000吨/日,产品为合质金,服务年限8年。采矿方式采用地下开采,选矿工艺采用三段二闭路破碎、两段闭路磨矿、全泥氰化炭浆、解吸电解提金工艺。工程施工周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38,71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29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96万元、尾矿库投资5,326万元。
四、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8,714.00万元。其中的30%,即11,614.20万元由嵩县金牛各股东自筹投入到嵩县金牛并增加嵩县金牛注册资金,增资部分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期到位,但最长不超过2年;其余的70%,即27,099.80万元由嵩县金牛贷款,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嵩县金牛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年黄金产量将有所提高,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得到提升。
五、投资风险分析
(一)上述投资事项存在市场风险和资源风险。
(二)可能存在不获有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2-014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甘肃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中金), 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太白公司)和核工业西北技术经济公司共同组建,注册地为甘肃省两当县。
核工业西北技术经济公司于2009年12月提交《甘肃两当县龙王沟地区大店沟金矿详查报告》,报告显示:保有金资源储量矿石量4,525,176吨,平均品位3.91克/吨,金金属量17,697.77千克。现拟对甘肃中金进行开发建设, 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800吨/日,产品为合质金、含量金,服务年限9.6年。工程施工周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23,691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事项存在市场风险和资源风险。
2.可能存在不获有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核工业西北技术经济公司于2009年12月提交《甘肃两当县龙王沟地区大店沟金矿详查报告》,报告显示:保有金资源储量矿石量4,525,176吨,平均品位3.91克/吨,金金属量17,697.77千克。
该项目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设计,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800吨/日,产品为合质金、含量金,服务年限9.6年。采矿方式采用地下开采,选矿工艺采用两段一闭路破碎,一段闭路磨矿,重选-浮选-金精矿再磨重选-重选精矿冶炼,金精矿采用浓密-压滤二段脱水工艺。工程施工周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23,69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117.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223.72万元。
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生产黄金709千克,其中成品金305千克,含量金404千克,年平均销售收入16,010.41万元(成品金及含量金分别按260、200元/克计算),年平均利润总额7,126.79万元,年平均净利润5,345.09万元。
上述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甘肃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店沟金矿项目立项建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上述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 甘肃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甘肃省两当县城关镇
法定代表人:张耐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矿开采、选冶、生产销售等
公司持股比例:陕西太白公司持有甘肃中金96%
(公司持有陕西太白公司66.83%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底,甘肃中金资产总额为12,030.82万元,负债总额为11,758.7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72.07万元。
三、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甘肃中金项目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设计,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800吨/日,产品为合质金、含量金,服务年限9.6年。采矿方式采用地下开采,选矿工艺采用两段一闭路破碎,一段闭路磨矿,重选-浮选-金精矿再磨重选-重选精矿冶炼,金精矿采用浓密-压滤二段脱水工艺。工程施工周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23,69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117.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223.72万元。
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生产黄金709千克,其中成品金305千克,含量金404千克,年平均销售收入16,010.41万元(成品金及含量金分别按260、200元/克计算),年平均利润总额7,126.79万元,年平均净利润5,345.09万元。
四、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3,691万元。一是自筹部分7,107.30万元(占总投资30%),其中:由原股东按出资比例增资2000万元(陕西太白公司投入1920万元,核工业西北经济技术公司投入80万元),同时增加注册资本金。另外的资金筹集按现有资产经中介审计评估后价值,引进地勘单位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第三地质队和核工业西北经济技术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预计最终股权比例为:太白公司占70%,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第三地质队占15% ,核工业西北经济技术公司占15%;二是其余的70%,即16,583.70万元由甘肃中金向银行贷款,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为该项目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其他股东按其在甘肃中金所持股份的比例提供反担保。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年黄金产量将有所提高,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投资风险分析
(一)上述投资事项存在市场风险和资源风险。
(二)可能存在不获有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2-015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嵩县金牛)、甘肃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中金)、黑龙江乌拉嘎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拉嘎金矿)、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嵩原冶炼)、辽宁新都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都)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嵩县金牛提供27,099.80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27,099.80万元贷款担保;本次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太白公司)为甘肃中金提供16,583.70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16,583.70万元贷款担保;本次公司为乌拉嘎金矿提供4,000.00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4,000.00万元贷款担保;本次公司继续为嵩原冶炼提供累计最高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贷款担保(本次为3000万元);本次公司为辽宁新都提供2,000.00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贷款担保。
●本次贷款的反担保情况
嵩县金牛、甘肃中金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本次贷款担保实施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11,59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5%,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嵩县金牛设计矿山3000吨/日改扩建项目拟向银行贷款27,099.80万元,公司进行担保,同时嵩县金牛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甘肃中金800吨/日基建项目向银行贷款 16,583.7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太白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甘肃中金公司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乌拉嘎金矿转井下工程项目建设立项和尾矿回收黄金技术改造项目。乌拉嘎金矿拟从银行贷款4,000.00万元缓解资金不足压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乌拉嘎金矿提供4,000.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三年。
嵩原冶炼自2009年嵩原冶炼项目建设至今,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批准,累计贷款金额为15,000.00万。目前嵩原冶炼项目刚转入正常生产期,盈利能力有限,暂还不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嵩原冶炼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三年。
辽宁新都属于冶炼加工型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全部从市场采购,资金需求量大。为解决流动资金紧张局面,辽宁新都2010年6月以资产抵押的方式向建行朝阳分行站前支行贷款2,00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将于2012年6月份到期。鉴于偿还贷款后,辽宁新都流动资金不足,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辽宁新都拟从银行贷款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宁新都提供2,000.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三年。
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11,59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5%,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会议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牛头沟矿区改扩建工程立项建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甘肃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店沟金矿项目立项建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关于为乌拉嘎、新都、嵩原冶炼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上述各项担保除乌拉嘎金矿外,由于其余四项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根据相关规定,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法定代表人:王瑞祥
经营范围:金矿开采、冶选、生产、销售
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嵩县金牛)成立于2006年 7月,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占60%,嵩县人民政府占40%。注册资金为2291万元,截止2011年12月底,嵩县金牛资产总额为 24,778.0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653.3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124.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32%,增加银行借款和注册资本后资产负债率为73.64%。
(二)甘肃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两当县城关镇富贵村
法定代表人:张耐林
经营范围:探矿(凭许可证经营):矿山设备、矿石零售
甘肃中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太白公司控股96%的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底,甘肃中金资产总额为12,030.82万元,负债总额为11,758.7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72.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74%%。
(三)黑龙江乌拉嘎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拉嘎镇
法定代表人:邱玉林
经营范围:金矿采选
黑龙江乌拉嘎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拉嘎金矿”)成立于2008年3月12日,是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9462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乌拉嘎金矿资产总额为29531.48万元,负债总额为4642.0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889.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72%。增加4000万元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为25.77%。
(四)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嵩县饭坡乡饭坡村郭凹组
法定代表人:王瑞祥
经营范围:黄金、白银、金精粉及其他有色金属矿的收购、冶炼和加工生产等。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嵩原冶炼”)成立于2008年12月,是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嵩原冶炼的资产总额为 51258.19 万元,负债总额为45112.7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145.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01%。因为此次担保为续贷担保,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不变。
(五)辽宁新都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中山大街北段9号
法定代表人:王荣湖
经营范围:黄金、白银冶炼等。
辽宁新都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都”)成立于1999年11月11日,是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辽宁新都的资产总额为 18445.43 万元,负债总额为13695.02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4750.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25%。由于辽宁新都2000万元贷款为从抵押贷款转换为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变,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不变。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项目基本建设资金需要,嵩县金牛拟向银行申请27,099.80万元贷款、甘肃中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6,583.70万元贷款、乌拉嘎拟向银行申请4,000.00万元贷款,为了补充流动资金嵩原冶炼拟向银行申请3,000.00万元贷款、辽宁新都拟向银行申请2,000.00万元贷款。公司拟为嵩县金牛、乌拉嘎、嵩原冶炼、辽宁新都四项贷款提供全额担保,陕西太白公司拟为甘肃中金16,583.70万元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嵩县金牛、甘肃中金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具体贷款事项由嵩县金牛、甘肃中金乌拉嘎、嵩原冶炼、辽宁新都向有关银行提出申请,经与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11,59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5%,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贷款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11,596.5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