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宋华 | 独立董事 | 出差 | 刘玉平 |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何振亚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胡一元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胡一元 |
公司负责人何振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一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一元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11,684,733.13 | 1,204,437,831.83 | 0.6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61,463,524.87 | 486,819,483.84 | -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76 | 1.86 | -5.3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021,223.91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0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615,058.97 | -28,615,058.97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9 | -0.10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9 | -0.109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9 | -0.109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6 | -6.06 | 减少5.7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6 | -6.06 | 减少5.7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768.4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983.54 |
所得税影响额 | -11,868.0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46.00 |
合计 | 34,992.9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45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何振亚 | 31,879,812 | 人民币普通股 |
台林 | 11,14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卫军 | 10,577,038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琼 | 8,4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海 | 1,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守才 | 1,826,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俞燕 | 1,676,605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荫峰 | 1,40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春芳 | 1,395,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俊卿 | 1,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数为72,857,501.87元,比期初数减少20.8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购买材料支付货款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数为5,158,423.92元,比期初数减少29.7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3)短期借款报告期期末数为272,188,273.55元,比期初数增加23.8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4)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数为67,648,479.46元,比期初数减少38.1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偿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5)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数为2,760,035.95元,比期初数减少72.0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缴纳增值税所致。
(6)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期末数为15,409,614.91元,比期初数增加42.8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安徽动力源与合作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7)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期末数为76,389,510.39元,比期初数减少27.2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发生数为195,260.27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27.3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流转税计缴减少所致。
(9)销售费用报告期发生数为27,445,278.86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4.2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职工薪酬及技术服务费增加所致。
(10)管理费用报告期发生数为22,843,238.4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45.1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研发及办公费用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数为6,102,677.82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94.3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增加及银行贷款利率上升导致利息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发生数为-1,649.76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266,778.99元,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数少于上年同期转回数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发生数为106,587.18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98.2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处理废旧物品收入增加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8,353,789.15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777.2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收到合作单位往来款所致。
(1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120,354,424.56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6.49%,其主要是母公司报告期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16)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发生数为5,625,960.2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79.11%,其主要是母公司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17)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4,452,614.97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8.6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工程支出减少所致。
(18)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112,492,504.24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111.4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和北京迪赛奇正保理借款增加所致。
(19)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55,000,000.00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81.7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2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3,019,560.97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03.5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和北京迪赛奇正的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2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46,175,083.35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85.6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和北京迪赛奇正偿还保理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董勇强、李洪、江萍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成都波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倍公司"),研制开发、销售锅炉及各种换热设备用吹灰器设备、节能环保设备、自动控制设备。其中,董勇强、李洪、江萍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含技术等无形资产3400万元人民币,货币85万元人民币,实物资产15万元人民币),占波倍公司总股本的70%。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波倍公司总股本的30%。
2012年2月10日,成都波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振亚股改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8.00元人民币。
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振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临2012-01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台林、周卫军、吴琼、田常增、胡一元、刘玉平、陈际红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宋华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玉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项目贷款37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股东吴琼以450万股权质押对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