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2-00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于2012年4月25日9:00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董事黄一村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梁永祥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1年公司营业总收入:1,810,859,563.40元,利润总额:87,431,495.94元,净利润71,913,406.06元,资产总额:2,598,238,216.56元,净资产:1,387,636,407.25元。每股收益:0.16元,每股净资产:3.01元,净资产收益率:5.23%。
二、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1年度红利分配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71,913,406.06元,按公司总股本461,519,808.00计算,每股收益为0.16元。由于公司2012年投资项目较多,资金需求量大,特别是以天然气置换煤制气项目进行再融资募集资金没有到位,形成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异常紧张的不利局面,因此,公司拟对2011年红利不做分配、不转增股本。
五、审议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众环华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六、审议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年第一季营业总收入:482,662,017.21元,净利润:-13,900,824.89元,资产总额:2,591,349,946.08元,净资产:1,374,540,584.57元。每股收益:-0.03元,每股净资产:2.98元,净资产收益率:-0.95%。
七、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八、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均须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以上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2-010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次监事会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会议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审议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会议审议公司《2011年度红利分配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会议审议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会议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2011年度及2012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