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二O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股票简称:ST罗顿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2-006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二O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0日以传真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李维董事委托高松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需表决的十四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新红女士、王长军先生和臧小涵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该报告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同意《关于201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同意《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同意《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4,062,445.47元,加上201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1,428,692.1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491,137.58元;2011年度的资本公积金为118,386,578.49元。
鉴于2012年对外投资项目和经营将面临较大资金压力,为使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及满足2012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本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六、同意《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11年度报酬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计50万元(不含差旅费)。
七、同意《关于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6.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73.9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
其中:酒店经营收入完成3,975万元,较上年增长12.13%,其中酒店客房餐饮收入完成3,353万元,较上年增长12.67%;装饰工程营业收入全年完成19,181万元,较上年增长22.39%。报告期工程收入的主要来源为装修高档星级酒店和写字楼等精装修项目,其占工程全年收入70%以上;网络工程业务报告期内完成358万元,较上年增加17.73%,收入来源主要为承接区域智能网络化管理及信息安全劳务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第九次修订)的13.3.5的规定,本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在报送2011年年报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若该申请得以批准,本公司的股票简称将由“ST罗顿”变更为“罗顿发展”,股票代码仍为“600209”,并恢复日涨跌幅由5%提高到10%的限制。[详见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临2012-009号)]
八、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等方面的暂行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暂行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九、同意《关于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结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2年1 月 6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同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落实部门分工和整改时间安排,并成立了专门整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高松担任组长,其他小组成员包括董事总经理余前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生、财务总监徐庆明先生、董事会秘书韦胜杭先生。针对《决定书》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本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并根据决定书的要求,于2012年2月14日,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专门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资金使用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问题
情况说明:2001年8月13日和2001年11月12日,公司在没有书面协议、未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没有人在《请款申请单》上签字批准的情况下,将5000万元和3750万元资金分别转给关联企业。经查,无论当时的主客观原因为何,上述错误完全是因为当时董事对有关政策和规则学习不足、理解存在偏差,而将公司内控要求流于形式所造成。相关关联企业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已经分别归还了上述资金,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006年以后,随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了自身的培训和学习,健全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身的约束和行为也越来越规范,公司再也没有发生一起类似事件。当然,公司将进一步对照内控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范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1、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内部制定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对经营班子授权管理办法》和《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其中对“货币资金”控制的章节。
2、建立健全内控审计部门,充实相关人员,该部门是在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共同监督与指导下,定期与不定期地对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以有效控制公司整体经营风险。
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由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董事总经理余前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生、财务总监徐庆明先生、审计部负责人。
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二)关于关联交易不合规问题
情况说明:2002年11月28日,公司向北京罗顿转让所持罗顿沙河12.5%股权,该事项在2003年公司的年报中有所披露。经查,公司大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先知悉相关事项,从正常商业角度判断该交易对公司有利。但由于相关人员对当时上市公司的有关政策和规则理解不够深刻,对决议和公告等规定要求执行力度严重不足,因此在操作程序上存在瑕疵。
整改措施:
1、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内部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董事会对经营班子授权管理办法》。
2、建立健全内控审计部门,配备相关人员,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余前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生、财务总监徐庆明先生、董事会秘书韦胜杭、审计部负责人。
3、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三)违规为其他企业担保
情况说明:2002年至2006年,公司连续5次为海南千僖大同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最高担保金额8,500万元。上述5笔担保均未履行有关审批程序,且未披露。上述行为发生在2002-2006年间,由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当时上市公司的有关政策和规则理解不深刻造成的。另外,上述担保在2006年已经全部解除,没有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此后,随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了自身的培训和学习,健全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身的约束和行为也越来越规范,公司再也没有发生一起类似事件。当然,公司将进一步对照内控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范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1、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内部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对经营班子授权管理办法》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其中对“对外担保”控制的章节。
2、建立健全内控审计部门,配备相关人员,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余前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生、财务总监徐庆明先生、董事会秘书韦胜杭、审计部负责人。
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四)2012年1月起,对照内控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全面梳理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充实审计部门人员,并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任命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部负责人以开展内审部门工作,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2、公司审计部将于 2012 年3 月31日前重新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并特别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①在公司资金使用、调拨上,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进行并在每月末进行检查;
②在关联交易、关联人、内幕知情人报备制度上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提高上市公司运作基本规范,遵章守法意识,每一季度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进行专项检查;
③在对外担保上,全面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措施严密有效,不再发生有规不依、有章不循问题;每一季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进行专项检查;
(五)整改结果:
1、已经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2012年3月5-7日,公司派出了以高松董事长为骨干的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由海南监管局组织的建立内控体系建设的专题培训;
3、2012年3月10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制定了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选聘了侯跃武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修订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4、严格追究上述问题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海南监管局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问题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如下:
(1)责令董事李维先生、财务总监徐庆明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韦胜杭先生在董事会上向各位董事作出深刻检讨;
(2)公司董事会根据海南监管局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董事李维先生作出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人民币7000元;对财务总监徐庆明先生作出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对董事会秘书韦胜杭先生作出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以此为戒,相互监督,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努力做到依法办事和行使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整改结果:截止2012年3月31日,公司以书面形式下文,对上述人员进行了全公司范围内的通报批评;上述人员已经在五届四次董事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并于2012年3月10日向公司缴纳了各自的罚款。
(六)公司今后发展方向
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及整改责任人认真对待《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认真执行上述整改计划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切实改正、完善。海南监管局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对控制公司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会计核算的规范性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十、同意《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同意《关于制订2012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年度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年度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同意《关于对公司2010年度和2009年度部分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2〕3-103号《审计报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公司有关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应将出租的房屋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前期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未将此部分纳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故本期追溯调整。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应将工程施工项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工程施工项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工程施工项目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前期公司未以净额进行列示,故本期对前期未调整部分进行追溯调整。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报表项目的影响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结果如下:
减少2010年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184,676.40元,增加2010年期末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6,184,676.40元。
减少2010年期末预收账款账面余额201,724,785.90元,减少2010年期末的存货账面余额201,724,785.9元。
减少2009年期末预收账款账面余额230,026,943.40元,减少2010年期末的存货账面余额230,026,943.40元。
前期调整涉及年初数财务报表调整项目和更正金额如下:
项目 | 年初数 | 年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更正金额 | |
预收账款 | 232,850,899.69 | 31,126,113.79 | -201,724,785.90 |
存货-工程施工 | 242,351,940.28 | 40,627,154.38 | -201,724,785.90 |
投资性房地产 | 6,184,676.40 | 6,184,676.40 |
(续上表)
上年发生额 | 上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更正金额 |
253,620,385.47 | 23,593,442.07 | -230,026,943.40 |
332,426,817.08 | 102,399,873.68 | -230,026,943.40 |
由于本次财务数据调整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为资产负债表科目,并且调整的数据是等额调减,因此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详见本公司临时公告临2012-008号。
十三、同意《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拟于2012年5月25日召开二O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星期五)
会议地点:北京市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会议室
1、会议议题
(1)《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11年度报酬的议案》;
(7)《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3、参加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12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3)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
4、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时
5、出席会议者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联系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12楼
联系人:韦胜杭、韦钟 邮编:570208
联系电话:0898-66258868 传真:0898-66254868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股东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五和议案六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ST罗顿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2-007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4月10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2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举行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同意《关于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同意《关于对公司2010年度和2009年度部分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2〕3-103号《审计报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公司有关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应将出租的房屋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前期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未将此部分纳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故本期追溯调整。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应将工程施工项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工程施工项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工程施工项目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前期公司未以净额进行列示,故本期对前期未调整部分进行追溯调整。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报表项目的影响
罗顿发展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结果如下:
减少2010年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184,676.40元,增加2010年期末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6,184,676.40元。
减少2010年期末预收账款账面余额201,724,785.90元,减少2010年期末的存货账面余额201,724,785.9元。
减少2009年期末预收账款账面余额230,026,943.40元,减少2010年期末的存货账面余额230,026,943.40元。
前期调整涉及年初数财务报表调整项目和更正金额如下:
项目 | 年初数 | 年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更正金额 | |
预收账款 | 232,850,899.69 | 31,126,113.79 | -201,724,785.90 |
存货-工程施工 | 242,351,940.28 | 40,627,154.38 | -201,724,785.90 |
投资性房地产 | 6,184,676.40 | 6,184,676.40 |
(续上表)
上年发生额 | 上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更正金额 |
253,620,385.47 | 23,593,442.07 | -230,026,943.40 |
332,426,817.08 | 102,399,873.68 | -230,026,943.40 |
由于本次财务数据调整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为资产负债表科目,并且调整的数据是等额调减,因此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五、同意《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ST罗顿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2-008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0年度和2009年度部分财务数据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2〕3-103号《审计报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公司有关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应将出租的房屋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前期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未将此部分纳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故本期追溯调整。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应将工程施工项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工程施工项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工程施工项目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前期公司未以净额进行列示,故本期对前期未调整部分进行追溯调整。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报表项目的影响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结果如下:
减少2010年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184,676.40元,增加2010年期末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6,184,676.40元。
减少2010年期末预收账款账面余额201,724,785.90元,减少2010年期末的存货账面余额201,724,785.9元。
减少2009年期末预收账款账面余额230,026,943.40元,减少2010年期末的存货账面余额230,026,943.40元。
前期调整涉及年初数财务报表调整项目和更正金额如下:
项目 | 年初数 | 年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更正金额 | |
预收账款 | 232,850,899.69 | 31,126,113.79 | -201,724,785.90 |
存货-工程施工 | 242,351,940.28 | 40,627,154.38 | -201,724,785.90 |
投资性房地产 | 6,184,676.40 | 6,184,676.40 |
(续上表)
上年发生额 | 上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更正金额 |
253,620,385.47 | 23,593,442.07 | -230,026,943.40 |
332,426,817.08 | 102,399,873.68 | -230,026,943.40 |
由于本次财务数据调整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为资产负债表科目,并且调整的数据是等额调减,因此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6日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其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详见如下,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数据以黑体字显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53,635,188.49 | 62,136,774.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 | 382,000.00 | |
应收账款 | 3 | 47,353,105.18 | 119,042,592.33 |
预付款项 | 4 | 40,771,337.46 | 19,515,317.1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 | 10,910,509.60 | 10,988,590.4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 | 57,459,771.17 | 42,686,041.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 | 2,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2,129,911.90 | 254,751,315.9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 | 365,112,596.76 | 365,156,417.50 |
投资性房地产 | 10 | 5,890,168.00 | 6,184,676.40 |
固定资产 | 11 | 292,869,211.08 | 315,305,696.10 |
在建工程 | 12 | 522,664.35 | 1,398,650.13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 | 237,410,328.09 | 233,305,999.2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 | 3,621,804.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5,426,772.54 | 921,351,439.34 | |
资产总计 | 1,117,556,684.44 | 1,176,102,755.2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 | 78,000,000.00 | 135,5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 | 3,727,389.22 | |
应付账款 | 18 | 70,436,709.96 | 50,772,608.71 |
预收款项 | 19 | 39,430,496.09 | 31,126,113.7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 | 1,667,044.97 | 823,400.54 |
应交税费 | 21 | 26,545,596.38 | 32,933,172.21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2 | 77,653,725.26 | 113,870,985.67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7,460,961.88 | 365,026,280.9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81,062.00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1,062.00 | ||
负债合计 | 297,460,961.88 | 365,107,342.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 | 439,011,169.00 | 439,011,169.00 |
资本公积 | 24 | 118,386,578.49 | 118,386,578.49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 | 31,109,296.45 | 31,109,296.4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 | 95,491,137.58 | 81,428,692.1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3,998,181.52 | 669,935,736.0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6,097,541.04 | 141,059,676.3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0,095,722.56 | 810,995,412.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17,556,684.44 | 1,176,102,755.29 |
法定代表人:高松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前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庆明先生
股票简称:ST罗顿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2-009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况
本公司因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发生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4月27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罗顿”。 股票代码仍为600209,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本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并保留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1 年10 月28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请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同意本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于2011年10月31日停牌一天,自2011年11月1日起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罗顿”变更为“ST罗顿”,股票代码仍为600209,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三、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理由
鉴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3-103号)。经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62,445.4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739,609.7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其中:酒店经营收入完成3,975万元,较上年增长12.13%,其中酒店客房餐饮收入完成3,353万元,较上年增长12.67%;装饰工程营业收入全年完成19,181万元,较上年增长22.39%。报告期工程收入的主要来源为装修高档星级酒店和写字楼等精装修项目,其占工程全年收入70%以上;网络工程业务报告期内完成358万元,较上年增加17.73%,收入来源主要为承接区域智能网络化管理及信息安全劳务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第九次修订)的13.3.5的规定,本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报送2011年年报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若该申请得以批准,本公司的股票简称将由“*ST罗顿”变更为“罗顿发展”,股票代码仍为“600209”。并恢复日涨跌幅由5%提高到10%的限制。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