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高松先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余前先生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徐庆明先生 |
公司负责人高松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前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庆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13,870,786.18 | 1,117,556,684.44 | 8.6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85,164,197.78 | 683,998,181.52 | 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61 | 1.558 | 0.1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262,927.68 | 533.3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39 | 533.3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66,016.26 | 1,166,016.26 | -28.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0.003 | -2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0.003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0.003 | -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7 | 0.17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7 | 0.17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070.22 |
所得税影响额 | 5,017.5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05.27 |
合计 | -16,557.9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3,13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 | 140,772,629 | 人民币普通股140,772,629 |
海口国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353,553 | 人民币普通股5,353,553 |
胡昇平 | 4,983,029 | 人民币普通股4,983,029 |
黄小梅 | 4,301,400 | 人民币普通股4,301,400 |
李锋 | 3,549,818 | 人民币普通股3,549,818 |
胡志剑 | 3,122,617 | 人民币普通股3,122,617 |
刘秀英 | 2,053,374 | 人民币普通股2,053,374 |
林仁娇 | 1,997,900 | 人民币普通股1,997,900 |
姚桂英 | 1,642,369 | 人民币普通股1,642,369 |
宋清 | 1,300,032 | 人民币普通股1,300,032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增加55.74%,主要原因是上海工程公司收到工程项目预收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73.07%,主要原因为上海工程公司预付工程施工材料等费用增加所致。
3、存货余额较期初增加76.26%,主要原因为工程公司尚未决算的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269.51%,主要原因为上海工程公司收到工程项目预收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3.06%和65.05%,主要是工程公司工程收入和施工成本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0%,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收到的项目投资收益和投资单位分红减少所致。
7、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8.74%,主要原因为本期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本公司内控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
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按照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并防范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2012年3月10日,公司以现场方式举行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制定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确立了公司内控工作的各项组织保障、内控建设计划、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和内审工作计划。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员和具体时间安排。
截止2012年3月31日,公司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组长:高松先生(董事长),为公司内控建设第一责任人;成员为:余前(董事、总经理)、侯跃武(监事会召集人)、杨凡女士(常务副总经理)、关新红女士(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徐庆明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内控专项小组成员的组成有:杨凡女士(常务副总经理)、徐庆明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韦胜杭先生(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侯跃武先生及公司审计部、财务部、董秘办、综合部和关键业务部门负责人或核心业务人员构成。
本阶段属内控启动阶段,负责人为董事长高松先生,时间要求:2012 年3月31前,已经完成。
具体工作任务及目标:
1、确定内控规范工作的组织保障及人员安排:2012年3月10日完成;
2、制定内控规范工作实施计划与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012年3月10日完成;
3、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内控建设相关培训,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中高层管理层及全体员工进行内部培训,召开项目启动及动员大会。
本公司于2012年3月5-7日,派出了董事长高松先生为主的5名内控骨干参加了海南监管局举办的关于内控实施体系建设的培训;3月10日,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充实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修订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3月15日,公司下发了罗顿发展字[2012] 007号"关于全面实施内控体系的通知",全面部署和启动公司实施内控体系建设,要求所属具有经营业务的各分子公司成立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专项工作小组(简称"公司专项小组"),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必须为小组总负责人,小组执行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指定,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是小组成员,其他主要职能部门(销售、采购、人力、行政等)中至少有一名主管级或以上人员应被指定为小组成员。各分子公司必须于2012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公司专项小组成员指定工作,并填写公司专项小组成员名单报公司审计部备案,截止2012年3月31日,上述工作已经完成。
与此同时,公司内控专项小组已经将以下文件分发给所属具有经营业务的各分子公司:
(1)五部委关于2012年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全面实施内控的文件及18个配套指引;
(2)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实施内控的相关文件;
(3)高松董事长关于全面启动公司内控工作的动员报告;
(4)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
至此,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圆满完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松先生
2012年4月26日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