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书评
  • 9:年报特刊
  • 10:年报特刊
  • 11:年报特刊
  • 12:年报特刊
  • 13:年报特刊
  • 14:年报特刊
  • 15:年报特刊
  • 16:年报特刊
  • 17:年报特刊
  • 18:年报特刊
  • 19:股市行情
  • 20:市场数据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2年4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64版:信息披露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2-016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54,105,72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杨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4,105,72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4,105,72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4,105,72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2,508,139.3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78,589,602.33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858,960.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5,654,287.57元,减去报告期内发放的2010年度现金红利24,938,801.4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5,364,665.27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415,646,6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570,425,863.8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154,105,72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154,105,72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4,105,72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